雲林議長沈宗隆涉收賄案 檢方聲請延押地院開庭

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涉收賄案,雲林地方法院開延押庭。(本報資料照片)

達德集團2600萬元綠能行賄案,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涉收賄,3月9日遭雲林地檢署聲押,雲林地方法院裁定沈交保後檢方提抗告,臺南高分院發回地院更裁,情況逆轉裁定沈收押禁見。由於2個月羈押期將屆,雲林地檢署向地院聲請延押,9日地院開延押庭,預計1、2天后宣佈裁定結果。

達德集團在雲林開發綠能,傳出雲林縣議長、議員收賄2600萬元,雲林地檢署經長時間蒐證,3月8日搜索達德集團相關幹部、議長沈宗隆、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等人住處及服務處,訊後許留賓、黃文祥交保,沈宗隆、王又民等人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最後僅達德前執行長潘正綱1人遭收押。

經雲林地檢署抗告,雲林地院3月15日漏夜針對沈宗隆、達德下游包商鍾慶郎重開羈押庭至16日清晨,最後院方認爲,檢方對於羈押的必要性有再提出相關事證加以佐證,所以裁定沈、鍾2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閱覽書報及觀看電視。

雲林地檢署面對2個月羈押期將屆,本月5日向雲林地院聲請延押沈、鍾,檢方表示2人仍有勾串滅證之虞,因此有必要加以延長羈押,9日指派檢察官蒞庭,與當事人律師進行辯論攻防。

雲林地院庭長王子榮指出,針對檢察官聲請對議長沈宗隆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案延長羈押進行訊問,結果並不會在第一時間公佈,依司法實務上的處理模式,合議庭會在聽完雙方的理由後再行決定,所以最快在1、2天后纔會有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