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闖紅燈被投訴…長官逼道歉 消防員「熱情耗盡」辭職
▲因爲沒有闖紅燈就被投訴「不夠尊重病患」,讓消防員心灰意冷決定辭職。(圖/翻攝自臉書)
新北市消防局第七救災救護大隊31歲郭姓隊員,在2014年4月執行一起9旬老婦跌倒救護勤務,對方濫用消防資源、指定送往路程較遠的大醫院就醫,事後投訴沒有闖紅燈「不夠尊重病患!」長官便要求親自寫信道歉。他爲此感嘆工作環境險惡,決定在今年3月提出辭職。
郭男表示,當時到場檢傷,發現老婦人的頭部輕微腫脹、意識非常清晰,依規定要送往最近的責任醫院,但老婦人卻要求要去路程遙遠的臺大醫院,方便家人下班後照顧,他答應了對方的要求,向勤指中心回報後開往指定醫院。因爲患者傷勢並不緊急,他便沒有鳴笛沿路闖紅燈,導致在事後被投訴「不尊重病患」。
新北市消防局接獲投訴後,督察科與救護室根據 「緊急醫療救護法」判定,郭男並沒有職務疏失不予以追究,但郭男所屬的第7大隊大隊長卻在「局週報會議」發飆,怒嗆「不要跟我講什麼法條!」要求郭男親自到醫院向投訴人道歉,還必須寫道歉信給對方,否則將會轉調單位及懲處相關人員。
郭男透露,當時他的分隊長也很不滿此事,拿着其他同仁代筆的信,幫忙到醫院找家屬道歉。郭男之後雖然沒有受到懲罰,卻在數月後從國光分隊調往中和分隊,讓他覺得消防工作竟然如此不堪,工作熱情被消磨殆盡萌生去意,直到近期孩子剛出生需要人照顧,才決定在3月辭職,「當你發現改變不了整個環境,又不想去迎合,只能選擇離開這個坑。」
▲郭男在「靠北消防」分享此事。(圖/翻攝自臉書)
郭男曾在臉書以及「靠北消防」分享此事,認爲長官的心態不對,仍是維持老警察的怕事觀念,希望長官能有肩膀體諒下屬,不要發生事情都先打自己人,如果出問題都要基層去扛,以後誰還敢從事消防工作。
對此,時任大隊長林永東迴應,當時確實有接到投訴,事情已經過去許久,已經忘記了細節,人事調動是正常輪調與該案有關,至於撰道歉信、前往醫院應該是分隊長的意思,他沒有下過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