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處理佔中經驗 港前警官回鍋掌特別職務

香港警務處副處長行動劉業成9日獲委任擔任臨時警務處副處長(特別職務)一職。(取自香港警務處官網)

香港前警務處副處長劉業成9日重返警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佈的新聞公報中,特標標註他迴歸後的職務有「特別職務」,過去在香港警隊總警司級別以下曾經有過這樣的標註,但在總警司這個層級是前所未有的,分析指出,他過去曾處理過佔中事件,極可能擔任處理香港示威的最高港警總指揮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9日發佈新聞公報,公報內容爲:「前警務處副處長(行動)劉業成獲委任一臨時警務處副處長(特別職務)職位,即日(八月九日)生效。該編外職位的主要職責爲協助警務處處長處理大型公衆活動策劃未來多項大型行動,包括國慶70週年相關的慶祝活動等。」

根據公開信息,劉業成於1984年加入香港警隊,擔任督察。此後從事於刑事調查訓練人事管理、行動指揮、政策制定及行動支援等工作。2002年至2003年,劉業成借調香港機場管理局肩負監察香港國際機場航空保安服務的職責。2006年,晉升爲香港警隊總警司。2010年,晉升警務處助理處長。2013年,晉升爲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2016年10月,晉升爲警務處副處長(行動)。

據港媒報導,劉業成於2018年11月從香港警務處退休,警務處副處長(行動)一職由鄧炳強接棒。報導稱,劉業成曾駐守多個政策部及行動崗位,統領多次大型執勤行動。2005年,時任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的劉業成參與應對世貿會議韓農示威騷亂。2014年任行動處長時,劉業成曾參與應對佔中事件,其後負責統籌檢討工作,爲日後制定新部署。在旺角暴亂的處置中,他也曾擔任臨場戰術顧問

香港警察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在接受大陸媒體採訪時表示,「特別職務」是指專職負責指定工作的職務,過去在香港警隊總警司級別以下曾經有過,但在總警司這個層級是前所未有的。他進一步指出,這次警方針對由修訂逃犯條例所引發的所有大小型示威事件而進行的行動叫「踏浪者行動」,劉業成就有可能是「踏浪者行動」的最高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