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總8億不動產 裁準停止移轉國有
黨產會要求凍結中華救助總會名下全部財產,法院裁定逾8億元的不動不必移轉國有,黨產會仍可抗告。(本報資料照片)
黨產會認定「中華救助總會」爲國民黨附隨組織,凍結13億元財產,其中價值約9億元的現金、不動產限期移轉國有,救總不服聲請停止執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救總若在本案訴訟勝訴,不動產變價賠償困難,恐衍生不必要爭訟,21日裁準8億多元不動產移轉國家部分停止執行,駁回其餘聲請。黨產會可抗告。
黨產會2020年9月22日認定救總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今年3月23日再作成處分,要求救總30天內將9億餘元資產移轉國有。救總爲此聲請停止執行,主張他們是民間組織,獲政府補助遠低於實際支出,財產遭凍結後,救助活動被迫停止,恐面臨倒閉;救總對附隨組織認定處分另聲請停止執行,裁定結果還沒出爐,黨產會就要求財產移轉國有,明顯違法。
北高行認爲,本案訴訟判決確定後,如果救總勝訴,凍結財產效力就消滅,不會難以回覆,且救總仍有其他財產可運用,不符停止執行要件。限期移轉國有部分,6164萬餘元現金並不巨大,就算已經移轉,未來計算賠償並不困難,不致耗費社會資源,也不符停止執行要件。
但北高行指出,移轉國有部分另有估值高達8億352萬元不動產,若不停止執行,財產法律關係將發生變動,程序較複雜,救總會若勝訴,國家恐需變價賠償,計算困難性高,足以造成國家金錢負擔過重,或耗費社會資源、衍生不必要爭訟。
合議庭考量國家設立特種基金暫收保管制度尚未建立,且依黨產條例規定,被凍結的財產已受限制,若無正當理由、未經黨產會同意,不得任意處分,足以確保黨產會勝訴後能夠追徵,停止執行對公益無重大影響,這部分予以裁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