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追徵國民黨7億多元 法院裁定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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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已拆除、位於臺北市愛國東路大樓遭黨委員會認定,是不當取得的黨產處分對國民黨追徵7億8275萬多元,國民黨聲請停止執行,臺北高行政法院認爲,追徵房地價額造成國民黨難於回覆的急迫損害,裁定停止執行。

黨產會爲了釐清國民黨所有的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00號、102號大樓(已拆除滅失),及其坐落土地是否屬不當取得財產,2018年6月26日舉行聽證後,在去年5月14日作成處分,認定該房地是不當取得的財產,並追徵7億多元。

國民黨不服黨產會的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政法院認爲,黨產會關於確認房地屬不當取得財產部分的執行,不致對國民黨造成難於回覆的急迫損害,此部分不符合行政訴訟法規定、裁定駁回。

追徵7億多元部分,合議庭認爲,追徵金頗巨,黨產會得據此爲執行名義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國民黨遭變價處分予他人的財產將無從或難於回覆,而僅得於日後以金錢予以賠償,且經利益權衡後,停止該部分的執行,對公益尚無重大影響,因此裁定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