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剋星」私吞香奈兒皮夾涉侵佔 南港警方自檢送辦

臺北市南港警分局警備隊徐姓女警小隊長,去年撿到一隻香奈兒皮夾,涉佔爲己有,僅登錄拾獲2張金融卡,直到皮夾主人吳姓女子報案稱遺失皮夾,警方調閱監視器查獲徐女,且追查徐女涉僞造公文書,全案去年已和解,並依侵佔遺失物等罪嫌移送法辦,徐女記過2次,調整爲非主管職務。

南港警分局今指出,54歲徐姓女警警專7期畢業,從警已33年,平均每月查獲2件酒駕案,同事稱她是「酒駕剋星」,身爲人民保母,卻一時糊塗侵佔市民遺失物。

全案起源於,去年11月中旬,徐姓女警下班後,行經南港區重陽路人行道,撿到一隻香奈兒皮夾,隔日上班卻沒有依法辦理,而涉僅登陸拾獲2張金融卡,侵佔數百元現鈔及皮夾。

吳姓女子報案遺失約2萬元的香奈兒皮夾,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驚覺拾獲人竟是分局女警,徐女坦承一時失慮犯錯,與吳女達成和解,賠償1萬元,分局已歸還皮夾,全案徐女去年12月中旬,依侵佔遺失物、僞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南港分局指出,全案秉持警紀警辦及不護短、不庇縱原則,從嚴究辦,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記過二次、提列教育輔導對象、調整爲非主管職務,單位主管督導不周,連帶予以申誡一次懲處。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南港警分局。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