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涉侵佔遺失名牌皮夾 被逮稱「留包自用」外幣和證件全丟愛河

豐婦稱將皮夾內的證件和日幣全丟到愛河中。(翻攝照片/高雄洪靖宜傳真)

高雄1名豐姓女子日前在一間超商內發現遺落的名牌皮夾,但她沒有送到派出所,而是將皮夾帶走,警方找到她人,豐女拿出皮夾,但稱她將裡面的證件和日幣都丟到愛河中,留下皮夾自用,這行爲已經觸法,警方警方依侵佔遺失物罪偵辦。

新興分局自強所於6日下午接獲1名21歲的詹姓男子報案,稱於在愛河附近某超商用餐時,皮夾不慎遺落於用餐座位上,但返回店家詢問皆無尋獲,因遺失的皮夾是價值上萬元的知名品牌,且裡頭有許多證件,希望警方能幫忙找回。

員警調閱相關監視器後,發現1名女子形跡可疑,在報案人離開座位時,疑撿拾皮夾後隨即離開超商。警方鎖定該女子特徵後,於7日巡邏至該超商時發現疑似侵佔皮夾的女子,並立即上前盤查,警方將侵佔皮夾畫面給59歲豐姓女子看後,便默默由腰包內拿出這個皮夾。

但皮夾內證件、金融卡和900元臺幣及約2000元的日幣都已不見,員警質問他爲何撿到皮夾部送到派出所,一開始她稱因爲有困難,又說因擔心被認爲是竊取該包包,纔將裡面證件與外幣全部都丟棄到愛河中,但因覺得該皮夾很好看,剛好也缺放卡片的皮夾,所以就留着自行使用。

侵佔遺失物就是違法行爲,警方將豐女依侵佔遺失物帶返所訊問後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