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香奈兒荔包太興奮!北市女警「一時昏了頭」 私吞下場曝
▲北市南港警分局徐姓小隊長侵佔拾獲的香奈兒錢包遭函送法辦。(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南港警分局警備隊徐姓女小隊長,在轄區拾獲吳姓正妹香奈兒皮包,卻在「拾得物系統」上不實登載「不具名民衆於某路,拾獲金融卡2張」,以此侵佔皮包及現金656元,被依法起訴。士林地院認她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依侵佔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5000元;又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1年、均緩刑2年。
從警已達33年資歷的徐警(54歲),去年11月4日晚間6時許,在重陽路某停車格拾獲一隻香奈兒皮包,起貪念的她返回辦公室後,打開電腦於「拾得物系統」上,登載「不具名民衆於112年11月5日6時在南港區某路口,拾獲金融卡2張」等不實內容。
事後警方依規定通知吳姓正妹來認領時,但吳女向警方反映,當初報案遺失香奈兒荔枝皮錢包要價不貲,但警通知領回僅剩「2張卡片」讓她難以接受。
所幸承辦警員細心,聽聞失主說法發現案情並不單純,加上拾獲卡片者是警備隊徐姓小隊長,分局督察組知悉後立即指示警員調閱監視器釐清案情,確認是徐女拾獲錢包後,未把拾獲錢包登載遺失物清單,卻私下佔爲己有,連皮包內數百元現金也要貪,徐女接受督察約談坦承自己看到名牌包「一時昏了頭」,纔會把香奈兒錢包占爲己有。
南港分局火速自清自檢,將徐女依觸犯侵佔遺失物、僞造文書2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併火速籤處2小過處分。檢方據徐女自白、吳女警詢指訴等,依法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法官認雙方達成和解,徐女平日工作積極進取,對交付任務皆能依限完成,適任重要職務,歷年考績均屬良好,工作績效卓着,其因一時失慮犯案,案發後坦承犯行,頗具悔意,所侵佔物品已返還,經此偵、審程序,當知警惕無再犯之虞,依侵佔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5000元;又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1年、均宣告緩刑2年,以觀後效,並啓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