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妄議香港事務者: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新華社北京11月14日電 題:致妄議香港事務者: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新華社記者
一段時間以來,一些美西方政客總忍不住對香港事務指手畫腳,實在該把一句凝結中國智慧的老話送給他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一項決定。作爲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再次申明“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底線,本是合憲、合法、合理之舉。但是,美西方一些政客卻似被踩到痛腳,迫不及待跳將起來,對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說三道四、橫加指摘。
這些人首先需要認清的一個基本事實是,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這是當今涉及香港的問題上最大的政治現實。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不是本身固有的,而是中央政府授予的。香港一切政治、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制度都不能挑戰這個憲制原則,不能改變“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這個憲制地位,香港的一切管治架構都不能與中央政府對抗、與香港爲敵。
這些人妄議香港事務時最喜歡拿《中英聯合聲明》說事。但是,《中英聯合聲明》中沒有任何一條、任何一款賦予英國干預迴歸後香港內部事務的權利,該聲明中規定的與英國有關的權利和義務都已全部履行完畢,英方對迴歸後的香港一無主權,二無治權,三無監督權。其他國家和組織更無權假借《中英聯合聲明》干涉香港事務。香港迴歸後,無論中央政府對香港行使全面管治權,還是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所依據的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幹《中英聯合聲明》何事?
正如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所言,從政者效忠國家並非中國獨創、香港獨有,而是公認的國際慣例。擁護基本法、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是香港立法會議員必須遵從的基本政治倫理。這些都已白紙黑字寫進香港基本法、特區政府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等法律文件中,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過是更清晰地釐定香港從政者的憲制責任,旨在確保“港人治港”的核心是“愛國者治港”,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
“一國兩制”的制度設計是確保香港平穩迴歸、長治久安。但自去年“修例風波”以來,香港出現要求行政長官下臺、警隊解散、癱瘓立法會運作、阻撓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甚至要把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等非法主張和行爲,這決不是“一國兩制”制度設計的初衷。中國中央政府絕不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那些批評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削弱‘一國兩制’”的人,能不能容忍本國從政者暗中與別國結盟,要求別國制裁本國政府?會不會鼓勵議會中有人以推翻本國憲法、癱瘓議會運作爲職志?相信不相信不效忠國家的人會好好服務選民?如果對這些問題的回答是“不”,就請對香港內部事務免開尊口。
美西方支持香港反對派在街頭策動“顏色革命”的圖謀已經失敗,如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又讓“議會對抗”走上窮途末路。美西方政客們不免再次祭出“制裁”老招數,但這不過是宣泄一下他們氣急敗壞的情緒而已,其實沒有什麼實際用處,制裁從來沒有嚇倒過中國人。奉勸一句:若不想在對華政策上顏面盡失,甚或反噬自我,不妨考慮改弦更張,畢竟合作共贏纔是當今時代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