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布旗遭拆里長喊告 里民反嗆怒控侵權

臺南警方根據監視器查出王姓女子涉嫌拆走黃姓里長所插的競選旗幟。(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東區小東里長黃姓里長,日前指控插在裡內1處停車場角落的競選旗幟遭人拿走,市警分局據報查出1名王姓女子涉嫌,被黃里長提告涉嫌毀損、違反選罷法,王女除反擊指出,該停車場柱子角落土地已被她租下設廣告招牌,黃里長未經同意擅自插旗,將會反告里長涉嫌侵權。

臺南市警一分局於9月28日上午,受理臺南市東區小東里黃姓里長報案稱其設置東和路私人停車場之選舉旗幟遭不詳人士拔除,警方受理黃姓里長報案後,立即由東寧派出所、偵查隊派員調閱周遭監視器、現場勘查採證,調查發現該旗幟原本插在東和路一處私人停車場圍牆柱子上,1名女子騎乘機車到達現場,第1次將旗幟布條拔除、旗杆則留在現場;第2次則是將旗幟連同旗杆拔除帶走。

經請被害人指認監視器影像,指認系其鄰居王女所爲,一分局於9月28日下午通知王女到案說明。王女表示和黃里長爲鄰居,見到黃里長之參選旗幟插在她所承租的地方牆上,認爲權益受損,所以纔會將旗幟拔除,並於破壞當日丟在垃圾車載走。全案將黃姓里長提告下依毀損等罪嫌送辦。一分局指出本案與選舉無關。

被告的王女提出她向地主承租土地設置餃子店廣告招牌的租賃契約與向市府工務局申請獲准的樹立廣告招牌許可證佐證。王女說她在承租土地處的巷子住家經營餃子麪食館,向停車場地主租地設廣告招牌柱子,這廣告柱使用權是她的,黃姓里長未經她同意即在柱子上插旗,侵害她權利,她當然要把里長的旗子拆下,但無破壞之意。王女說黃姓里長分明清楚這處招牌柱子權利是她的,故意在柱子上插旗害她,她將反控告里長侵權。

黃姓里長則認爲該停車場是聯通公司租下土地所設,聯通表示不清楚地主有無把此廣告柱土地租給他人,平時他都是跟聯通接洽,聯通也認爲他平日盡力協助整理停車場四周環境,才默許借他插設布旗,之前選舉他就在該處插過旗,怎知這次會有問題?他並不知王女跟地主有籤土地租約,如果王女不同意他插旗,可以聯絡警察、環保局人員卸下旗子跟他說此事,怎麼可以強拆布旗丟垃圾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