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美夜市搶案獲利95元 警方:不如打工
邱姓婦人3日晚間帶着5歲男童到景美夜市逛街,卻遭到一名黃姓搶匪劫走皮包。黃嫌共得手現金300元,但逃逸時搭計程車花掉了205元,獲利只有95元,最後被警方逮獲,還得面臨牢獄之災。警方好氣又好笑地說,還不如去超商打工賺鐘點費。
人高馬大的黃姓搶匪,因爲缺錢買毒挺而走險,騎着機車於3日晚間前往景美夜市行搶。邱姓婦人牽着5歲的稚子,因爲黃男在他們後面騎車,因此想要讓路,沒想到黃男卻伸出手從後方強搶皮包,小孩當街跌倒大哭,婦人則是大喊「有強盜」,但是路過民衆卻沒人願意幫忙擒賊。
搶匪得手後,棄車於興隆路二段,轉以計程車逃逸,不但花費掉了205元,且在4日中午就被文山二分局循線逮捕。被捕後,黃男還抱怨「我才得手300元,搭小黃車資就花了205元,太划不來了!」警方則是責備他,不如去打工賺鐘點費,也勝過當搶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