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踹傷猥褻男案”接診醫院:傷者骨折系新傷,住院期間曾自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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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傷猥褻男案”接診醫院:傷者骨折系新傷,住院期間曾自殘(來源:original)

近日,湖南永州。“男學生踹傷猥褻男被刑拘”案引熱議。雷某某主治醫生迴應:雷某某於6月2日凌晨1時許,乘坐救護車就醫;兩處骨折均爲新鮮傷;住院期間曾在醫院自殘。

此前報道:

永州“男生踹傷猥褻男”事件覆盤:當日兩名女生被猥褻,猥褻男事後曾兩次自殘

被刑拘五天後,18歲男生胡某某走出了看守所,回到家中。

近三個月前的6月1日18時許,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步步高商場監控室一同查看監控時,那個猥褻他女友的54歲男子雷某某突然跑了,胡某某追上去,用腳踢傷了對方。

▲監控顯示,雷某某故意用手臂撞擊女孩胸部

紅星新聞記者瞭解到,民警到場後,將雙方帶至派出所。雷某某承認猥褻,在民警調解下,雙方達成和解,雷某某賠償300元,雙方約定,以後的事互不追究。

事件在8月21日有了變化,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踹傷猥褻男的男生胡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經媒體報道後,輿論場掀起了關於“法與情”的廣泛討論:男生行爲是否系見義勇爲、是否系“扭送”、是否夠罪,警方刑拘男生是否必要?

8月26日,永州市公安局責令冷水灘分局撤銷案件,解除對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級由永州市公安局重新調查。對雷某某猥褻他人的違法行爲,冷水灘分局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5日。

永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提級重新調查,意味着警方將“一切從零開始”。相關負責人坦言,此前對男生的刑拘,顯示出基層執法有相對的機械性,但不代表警方做錯了,“對法律的理解和認識不同。”

【衝突】

猥褻男被踹傷

民警到場後攙扶上警車

步步高商場位於永州市區的繁華地帶,“襲胸”事件發生在商場的一樓

6月1日下午18時許,17歲的高三女生小艾和剛滿18歲的男友胡某某一起在永州市冷水灘區步步高商場吃晚飯。走出商場時,一名中年男子突然向小艾靠過來,並用手肘撞了一下小艾的胸部。

據冷水灘公安分局8月25日的案情通報,54的雷某某系用手臂故意碰撞小艾的胸部,胡某某因此與雷某某發生了爭執。

8月27日上午,紅星新聞記者來到步步高商場一樓。商場保安夏榮建說,事發時他在商場內值班,雙方因爲“襲胸”發生爭執後,小艾及胡某某向他反映了情況。隨後,夏榮建報了警,並建議他們去監控室查看監控視頻

▲商場監控室

雙方自行去了監控室。另一名保安肖建文向紅星新聞記者回憶,雙方一開始並沒有發生爭吵,只是在協商;調取監控前,雷某某始終否認襲胸,調取監控後,看到視頻中確實有撞胸的動作,雷某某就稱“沒多大的事”。

期間,小艾接到民警電話,被告知“民警馬上趕到”。雷某某假裝走到監控室門口的垃圾桶吐口水,突然間推開門衝了出去。

“那小男孩追了出去。我跟着出去後,看到小男孩跳起來,雷某某倒在地上。”肖建文說,雷某某倒地後,嘴裡喊着身上有點痛,並且還想走,胡某某則攔着他不讓走,“之後沒有再打他”。

▲商場保安向紅星新聞還原事發經過

幾分鐘後,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冷水灘公安局分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民警到場後,將雙方帶至派出所,“當時雷某某走不動路,一直冒汗,民警攙扶他上了警車。”

根據冷水灘公安分局案情通報,雷某某跑出監控室後,胡某某兩次腳踢雷某某,但未踢中,第三次腳踢雷某某致其倒地受傷。

後經司法鑑定,雷某某右肱骨粉碎性骨折、右股骨粗隆間粉碎性骨折。兩處損傷均爲輕傷一級。

【治療】

次日凌晨就醫,醫生稱爲新傷

因無錢支付醫療費用自殘

冷水灘公安局分相關工作人員說,當晚23時許,雷某某承認猥褻,雙方達成和解,雷某某賠償小艾相關費用300元。雙方還約定,以後的事互不追究。

次日凌晨1時許,雷某某到永州市中醫院就醫。這時,距離被胡某某踹傷已過去7個小時。

接診雷某某的是中醫院骨傷五科醫生謝小安。8月27日下午,謝小安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雷某某是急救中心接到醫院的,到醫院時,不能自行行走,表情很痛苦,經診斷,雷某某身上有兩處骨折,跌倒、外力都能造成這樣的骨折。

“他的骨折應該是新鮮的骨折。在醫學上,陳舊性骨折是指受傷超過三週以上。”謝小安說,雷某某來的時候,肢體腫脹嚴重,“如果是陳舊性骨折,肢體腫脹程度不會那麼明顯。”

謝小安說,在醫院時雷某某曾有過一次自殘行爲,用利器劃割手腕、脖子等處,被護士發現後製止,“可能是覺得孤獨無助,沒有人管他。住院的第二天開始,有個哥哥來陪他。住院住了一個月,7月2日出院。”

▲雷某某出院記錄顯示,其曾在醫院自殘

謝小安還說,雷某某在醫院時與人交流不多,感覺他挺內向,“6月2日凌晨入院,6月11日才進行手術,因爲一直沒有交納醫療費用。”

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雷某某《出院記錄》顯示,雷某某於6月2日1時入院,於6月4日自殘。永州市警方相關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雷某某自殘系因無錢支付醫療費用。

“雷某某出現自殺傾向後,民警守了他一整夜。”永州市警方相關負責人介紹,6月6日,民警電話通知胡某某家屬“雷某某受傷住院”一事,6月10日,胡某某父親給了雷某某1萬元醫藥費

【交涉】

涉事男索賠20萬元未果

出院後曾再次自殘

根據冷水灘公安分局8月25日案情通報,針對雷某某猥褻他人行爲,公安機關已於6月1日受案調查,鑑於其仍在治療期間,暫未採取強制措施

▲冷水灘公安分局8月25日案情通報

雷某某治療前後,雙方曾多次協商。胡某某父親胡師君接受媒體採訪時稱,雷某某方提出索賠20萬元,但雙方沒有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

胡某某代理律師黃繼軍介紹說,7月至8月雙方曾數次協商。因雷某某的住院費用是5.7萬元,胡某某家屬願意賠償6萬元,但遭到了雷某某的拒絕,“他們要求賠償除住院費用外的誤工費、伙食補貼等各項賠償共計20萬元。”

紅星新聞記者從永州市警方獲悉,雷某某的住院費用共計57411元。

永州市警方相關負責人還介紹,雷某某出院後,多次討要醫藥費及賠償未果,曾又一次進行自殘,給警方造成了很大的壓力。

8月21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踹傷猥褻男的男生胡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一份《拘留通知書》,成爲這起“男生踹傷猥褻男”事件的轉折點,也徹底引爆了輿論。

▲警方於8月21日對胡某某刑拘

永州市警方相關負責人說,雷某某受傷入院後,考慮到胡某某正面臨高考,警方並未第一時間對他採取強制措施,而是在其高考成績出來後才進行刑拘。該負責人認爲,警方已經充分考慮了執法手段的“溫度”。

“警方一直擔心影響他高考,所以遲遲沒有采取強制措施。在他高考之後、分數沒出來之前,也同樣擔心他的情緒會有很大的波動。”該負責人說。

【警方】

對法律的理解有所不同

提級調查後“一切從零開始”

紅星新聞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今年54歲的雷某某系五保戶,至今未結婚,無妻無子。

步步高商場保安及警方相關人士均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事發當日的6月1日,雷某某在該商場內還曾用同樣的手法猥褻另一名女生。

▲雷某某猥褻另一名女生監控視頻

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相關監控視頻顯示,雷某某在行走過程中,用手臂碰撞一名女生的胸部,監控畫面中有明顯的彎曲手肘、觸向女生隱私部位的舉動,隨後雷某某還回頭看了一眼。碰撞發生後,與該女生同行的另一名女生也回頭看向了雷某某。

但事發後,該同行女生沒有向商場保安及警方反映被猥褻的情況。

“男生踹傷猥褻男”事件引發輿論高度關注後,8月26日,永州市公安局責令冷水灘分局撤銷案件,解除對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級由永州市公安局重新調查。對雷某某猥褻他人的違法行爲,冷水灘分局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5日。

▲胡某某傷人案提級由永州市公安局重新調查

對於撤銷案件、解除對胡某某刑拘、提級調查的原因,永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未對紅星新聞記者表明。相關負責人稱,提級重新調查,意味着警方將“一切從零開始”,目前,調查正在進行當中。

“警方已經和另一名被猥褻的女生取得了聯繫,她現在正在雲南上大學。”永州市警方相關負責人稱。

相關負責人還坦言,此前對男生的刑拘,顯示出基層執法有相對的機械性,但不代表警方做錯了,“對法律的理解和認識不同。”

在永州市警方相關負責人看來,目前的輿論爭議也顯示出,社會各界、尤其是法學界,對是否應該刑拘胡某某,均有不同的意見,“拘與不拘,是一個很難把握的尺度。只能說基層民警對法律的理解,有自己的考慮。”

相關負責人還說,警方有偵辦案件的義務,此前對胡某某進行刑拘,“是案件偵辦階段警方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代表着警方認爲他有罪。引發爭議也說明,大衆可能對這種強制措施的認識不足。”

紅星新聞記者 劉蘋 王劍強 發自湖南永州

少年踢傷猥褻男反被刑拘,見義勇爲不該見義難爲

#男生踹傷猥褻女生男子被刑拘#

6月1日,湖南永州冷水灘某商場內,小艾與男友小胡約會,中年男子老雷迎面走來,用手肘碰撞小艾胸部,雙方發生爭執。小情侶認爲老雷耍流氓,老雷否認,雙方一起到監控室看錄像,老雷趁機開溜。年輕氣盛的小胡拔腿就追,追到停車場時一腳踢翻老雷。之後,老雷因猥褻他人受到行政處罰,雙方在民警主持下達成和解,互不追究其他責任。

本來小胡以爲事情就此了結,然而世事難料。8月21日,小胡被當地公安局以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警方通報,經司法鑑定,老雷右肱骨頭粉碎性骨折、右股骨粗隆間粉碎性骨折,上述骨折均爲新鮮骨折,小胡腳踢致老雷摔倒造成二處輕傷。

如何評價小胡的行爲?

少年人令人欽佩。女友被老男人揩油,尚能保持理性調取監控,智也;獨自阻止不法分子逃跑,勇也;一己之力維護社會公正,義也。小胡,當代少俠,爲你點贊!

談論小胡的行爲,始於情理終於法治。首先,其追及行爲不算正當防衛。正當防衛的條件之一即犯罪行爲正在進行中,老雷當衆襲胸已經完成,“既遂”後阻止行爲人逃跑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其次,小胡腳踢行爲宜認定爲扭送。我國刑事訴訟法賦予公民在特定條件下同違法犯罪作鬥爭的權利,對四種人可以扭送: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通緝在案的;越獄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老雷作爲現行犯,明顯是第一種人。

最後,警方認定故意傷害罪不適當。從現有新聞報道來看,小胡踢老雷動機是爲了阻止他逃跑,手部有傷才用腳踢。如果小胡是爲了報復泄憤,不可能只踢了老雷一腳就罷休,這不合常理。即便扭送行爲過當造成傷害,那也應該是過失,而不是故意犯罪。主觀過失情況下只有造成重傷、死亡才構成犯罪。

今後我們還能不能抓壞人?

網友吐槽:見義勇爲太難了。

新中國成立後很長一段時間,政府鼓勵羣衆扭送現行犯,舊時的法制背景對私力救濟採取相當寬鬆的態度。基層單位普遍設立聯防隊、保衛處等輔助公權力維護社會治安,碰上抓小偷,羣衆自發圍追堵截,逮住了先揍一頓再送公安局。後來隨着法制逐步完善,私力救濟受到嚴格限制,見義勇爲者稍有不慎就會惹上麻煩。

案例一2015年昆明,銀大爺孫女放學,學校的保安正在抓偷車賊,銀大爺趕緊幫忙合力擒賊。等待警察到來期間,小偷邊掙扎邊喊“我認得你了”,銀大爺擔心小偷日後報復自己和孫女,便將外套蓋在小偷頭上,沒想到這一舉動卻把小偷給悶死了。

當時,公安機關認定銀大爺過失致人死亡,三年後,檢察機關終於認可銀大爺見義勇爲,酌定不予起訴。

案例二 水果攤主譚某就沒有銀大爺這般幸運。2015年廣州,許某偷了譚某一個榴蓮,譚某追上後扇了許某倆耳光,接着又推了一把。許某倒地後被送醫,半月後搶救無效死亡。

經鑑定,許某死亡,其腦出血疾病是內因,酒後、情緒激動、劇烈運動是外因。花都區法院、廣州市中院均判決譚某過失致人死亡罪兩年有期徒刑。2018年,廣東省高院再審認爲,許某醉酒後懷抱榴蓮行走的速度緩慢,有別於得手後迅速轉移贓物的盜竊行爲。在許某停止逃跑且未對譚某構成人身威脅的情況下,譚某仍對他實施毆打。許某被毆打後丟下榴蓮,譚某能夠採取較爲緩和的方式控制對方,沒必要突然從背後將其推倒在地導致傷亡。因此,譚某對許某所實施的暴力行爲既不必要也不適當,不具有合法性。

見義勇爲更需見義智爲。從諸多追逐小偷致死案中,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無論是對不法進行中的防衛、避險,還是不法既遂後的對抗、扭送都要注意行爲分寸,講究必要性、相當性,事中以制止侵害爲準,事後以實現控制爲準。過限就會出錯,出錯就得負責。

法律不可強人所難。涉事其中瞬息萬變,要求當事人中立理性地計算、不失毫釐地行動未免求全責備。從聊城於歡案、崑山反殺案到福建趙宇案,司法機關對正當防衛的認定明顯呈鬆綁趨勢,私力救濟和見義勇爲亦需寬待減負。司法審判有着懲惡揚善的價值追求,對那些潛移默化影響社會風氣、公民道德的案件,司法機關不可不審慎對待,一定要避免彭宇案前車之鑑。通過個案公平彰顯法治進步,唯有消除顧慮讓好人敢做好事,方能讓見義勇爲蔚然成風。

8月26日傳來好消息,對小胡的刑拘已解除,永州市公安局提級辦案,稱將重新調查。

被踹傷猥褻男曾在醫院自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