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次長帶隊談「水電」供給無虞 環評大會無法聚焦下次再來
▲經濟部環評大會上談水電供給狀況,因無法聚焦,環保署長張子敬決議下次再談。(圖/記者許展溢攝)
環保署今(20日)下午召開環評會議,由環署長張子敬主持,針對「全國電源開發及供電時程規劃」等報告案討論,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親自出席,率領代表逐一說明並強調,未來臺灣「水電」供給不僅沒問題,還會愈來穩定,只是報告內容太多,環評委員提出多項問題,最後決議「下次再談」。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電源開發規劃方向,包括減煤減油、增加燃氣發電及再生能源和核電屆齡除役。其中,中油和臺電可透過天然氣供需聯繫機制協調,滿足國內天然氣需求。能源局組長吳志偉說明,空污管制及電廠作爲部分,環署已提出全面「空氣污染防制推動方案」,電力業佔整體境內污染源約4.5%至9.9%。其中,高雄興達電廠「先拆後建」、 停止中南電北送,中火4號機組提前除役。能源局強調, 目前沒新擴建燃煤機組規劃,燃煤機組除役後則改建爲燃氣機組,既有火力電廠進行空污改善。
報告中說明,核一一號機已進入除役階段,沒有延役可能,二號機則在今年7月除役,若要考慮延役,相關延役申請作業也來不及辦理。能源局表示,核二、核三機組延役則有幾項困難,包括依原能會法規須提前5年申請研議(核二已超過期限),加上地方政府反對,要延役就需要把新的核燃料放進爐心,爐心內使用過的核燃料就需要移出放進幹貯設施存放,但新北市政府擔心成爲永久存放地點,導致幹貯設施環差審查及興建執照申請無法順利進行。
簡報指出,屏東縣政府明確表態反對核三延役,核廢料無處去,要解決幹貯設施目前無法順利進行,必須先找到核廢料最終處理置場址,但新北、宜蘭、花蓮、臺東、屏東、澎湖和金門等地政府都不願意,最後預算也要國會審查。
能源局接着提到,核四要6至7年無法重啓有幾大關鍵議題,包括立院決議要求廢除核四計劃補充地質調查及辦理燃料外運等、備品無法取得,安全數位儀控設備購置已久( 20年前設計、製造),部分零件廠商已停產或結束營業,與原廠GE協商修約(該團隊已解散),修約時間無法估計,預算編列與申請重啓,以上3項工作無法估計完成時間,而燃料棒送回原廠檢查要4至5年。
環委劉小如質疑,原來團隊解散,那下一步是怎樣?合約不存在是需要重組,還是有其他考量?環委鄭明修說,電業法通過後,看到中油、臺電各自努力很難過,因爲所有案子都有環境問題,用電部分經濟部是否要提出長期規畫?環委李堅明認爲,國家供電法定要達備用容量15%,但不只供應面,還有去看「需求面」,且除役問題,如核廢料也沒針對現在廠址去告訴地方民衆要如何具體解決。
由於經濟部報告內容太多,環評大會上還有其他案子要討論,張子敬坦言,排議程時題目就寫得不好,時間又不是很夠,建議環委提出書面讓經濟部答覆,最後決議再安排下次時間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