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紙廠員工手掌遭切 老闆賠298萬

一名任職彰化某金紙工廠的許男,在操作機器手掌遭切斷,雖然緊急手術後已縫合但仍無法完全復原,因此求償,最高法院認爲,僱主無法提供安全工作環境,判賠298萬確定。

這起案件發生在民國102年12月,一名在彰化某金紙工廠擔任僱員的許男,因操作裁切機時發生意外,導致右手掌遭到切斷,許男因此向金紙廠林姓老闆提告求償。

判決書指出,當天許姓男子在操作裁切機時,因爲機械故障裁刀突然落下,導致許男右手來不及伸出,右手掌連同拇指食指及中指遭切斷,送醫緊急縫合後雖然無損外觀,但已喪失正常功能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爲許男主張的爲事實,且年紀很輕、受傷程度嚴重,留下的後遺症影響日後工作、生活,且金紙廠並未辦理工廠登記,也未替員工投保勞保,讓許男暴露在危險當中,應負擔70%責任,今天判林姓工廠老闆新臺幣298萬7510元確定。105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