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並延燒 中信金髮八聲明 保留新光名稱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10日表示,9月4日已通知中信金還需要補件;銀行局長莊琇媛進一步說,主要爲二大項目,一是隻有財顧意見,沒有中信金本身對併購後的財務評估;二是中信金及子公司董、總等利關人近六個月買賣新光金的狀況,即關係人持股,對此,中信金高層指出,已陸續補件。

由於中信金是8月26日送件,次日起算至9月3日已審六天,若中信金9月12日補完件,金管會最慢要在9個工作日內準駁,但也可以提前準駁。莊琇媛說,審覈任何併購案,不論合意或非合意,秉持的是「最終一定是合意併購」,例如富邦金收購日盛金最終結果,也是得經由雙方股東會「合意」。

中信金的八大聲明內容爲:一是資本市場就是鼓勵多家競價,所謂的「合意併購優先」概念,在國際上並不存在;二是提供新光金股東優質方案,價格較競爭對手溢價近3成;經營能力佳,有信心面對未來可能的市場波動;三是中信金資本健全度在法令要求範圍內,並無資本不足之疑慮;四是未來合併後的金控擬建議以「中信新光」金控、合併後人壽擬以「臺灣新光」人壽爲命名方向。

五是中信金會是新光金600萬客戶及1萬6,000名員工最好的選擇;六是中信金爲國內首家獨董過半的金融機構,日常營運皆在主管機關的高度監理之下,遵循相關規定;七是中信金絕對不會違規「價購新光金控委託書」,也呼籲同業要遵守相關法令;八是對主管機關正式來文,包括合併綜效、資本籌措,及經營規劃等,都有相關提問,皆如期如實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