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並有雜音 新光金大股東新勝再發2聲明迴應

新光金控。(翻攝官網)

新新並出現變數,新光金大股東新勝公司/新光實業公司3日發出聲明,重申與金金分離之行政監管完全無涉,也譴責若干人士爲阻撓進行中之併購案件。

新勝公司/新光實業公司聲明如下:

本公司身爲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光金)之股東,依法行使提名、選舉並參與表決之權利,爲憲法及法律明文保障股東權之行使,與金金分離之行政監管完全無涉,更爲公司法及企業併購法所明定之權利,亦無利害關係迴避之適用。

二、 本公司強烈譴責若干人士爲阻撓進行中之併購案件,無視法律規範且刻意扭曲抹黑,惡意竊錄及剪輯編造並予非法散播,趁隙扭曲煽惑集中市場之交易秩序,且以明知不實之事項恣意興訟。本公司前顧及家族公司舊誼,百般容忍,一再呼籲其等應對法規範之遵循及市場秩序之維持妥爲自重,詎竟仍不知幡悔,仍屢屢恣意侵害社會法益擾亂市場秩序,本公司刻將依證交法、誣告及妨害秘密及隱私等刑責之規定,予以最嚴厲之刑事告訴追究,以遏不法並維全體股東之合法權益及金融市場秩序之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