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契約範本 學校午餐未使用國產肉品將重罰

教育修正完成「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規範學校午餐一律採用國產肉品。(本報資料照片

爲避免學生吃到含萊克多巴胺美豬,教育部修正完成「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規範學校午餐一律採用國產在地優良肉品,並增列未使用國產肉品與加重混充或假冒產品供貨不實之罰則,以確保學生食的安全。

教育部同時已通函各縣市督導所轄學校以新版契約範本辦理招標,已訂約之學校可依契約範本第16條規定辦理契約變更或以「附約」增加約款方式以爲因應

教育部表示,配合「食安五環政策,推動學校使用國產食材,明年起補助學校採用三章一Q食材經費由每人每天3.5元提升爲6元,一年加碼補助8億元,總預算投入20億,讓學生吃得可口、營養及健康。

教育部說,這次契約範本修正重點爲規範肉類蛋類一律採用國產在地具三章一Q之產品;肉類加工(再製)品,應採用「肉品原料來源」爲國產在地之優良產品。

同時,新增未使用國產在地肉品(含加工品)記點15-20點之罰則,另將廠商有混充或假冒產品供貨不實情節,加重罰則記點由10點增加至15-20點。前述15-20點罰則爲契約範本各項罰則中最重,如情節嚴重更可終止契約。

教育部表示,將積極配合食安五環政策,強化校園食品餐飲衛生管理機制,落實學校衛生法揭示健康飲食教育精神,使學生了解食材來源,理解在地食材與飲食文化,並與相關部會持續爲校園食品安全把關,保障學生健康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