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酒精誤爲額溫槍致客人眼傷 錢櫃女員工判拘45天
錢櫃KTV黃姓女員工,去年爲客人量額溫及做手部消毒時,誤將消毒酒精當成是額溫槍,不慎將酒精噴進客人雙眼,致客人眼睛角膜炎、視力減損。臺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黃女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4萬5000元。可上訴。
檢方調查,黃女是錢櫃SOGO店服務生,因去年新冠疫情嚴峻,被指派在該店1樓大廳門口,爲客人量額溫及做手部消毒,去年4月15日凌晨1時23分許,因疏於注意,誤將左手拿的消毒酒精誤認是額溫槍,對準邱姓客人額頭處並按壓,造成酒精液體不慎噴濺進入邱男雙目,邱男因雙目感到嚴重灼熱疼痛就醫。
事後邱男以醫院診斷證明他有角膜炎、雙眼瀰漫性角膜炎、乾性角結膜炎、視力下降至0.8等傷害,提出告訴。
法院審理時,黃女坦承犯行,並當庭向邱男道歉,因雙方和解金額談不攏而未能達成和解,法官依過失傷害罪判黃女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