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清潔員穿鞋進更衣室 女怒留1星評價竟遭索賠3萬

新北市一名女子因不滿健身房清潔工未依規定拖鞋進入更衣室,便拍照在Google留下1星評論,事後卻遭到清潔工求償3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連姓女子去年前往健身房運動,發現2名清潔員未依規定拖鞋就進入更衣室,便拍照上傳至Google留下1星評論,反遭到2名清潔員控告侵害名譽權求償。新北地院審結,認爲連女並無侵權,判2名清潔員敗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柯姓及郭姓清潔員主張,2022年9月17日於健身房更衣室打掃,未換上室內拖鞋,卻遭到連女偷拍,未經他們允許就將照片放上公開平臺評論,認爲自己的肖像權遭到侵害,日後也恐遭人指指點點,故依法提告向連女求償3萬元,同時盼望連女撤下照片。

對此,連女表示,事發當天於閉館前看到清潔員穿着鞋子進入更衣室打掃,但入口處貼着「入內請拖鞋」的告示,這已不是第一次發生,纔會拍照並放上Google評論,目的僅是希望業者瞭解消費者的感受並改進,並非不當攻擊或批評。

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當庭勘驗連女張貼在網路上的評論,連女寫下,「要求客人入內要脫鞋,但員工卻穿鞋自由進出打掃,那爲什麼客人要遵照指示?把按照規定的客人當傻子嗎?若因打掃方便需求,無法準備室內拖鞋嗎?」等語,法官認爲連女僅是陳述事實,難憑此就認定會讓清潔員名譽受損。

法官指出,再者連女張貼的照片中,清潔員皆戴着口罩,穿着打掃服裝,一般網友看到照片也無法辨識照片中的人是誰,不會去追查隱私,且連女的評論是針對健身房未約束員工的批評,有助於健身房改善並提升服務水準,具有公益性,爲網路言論自由,故駁回2名清潔員的請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