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揪閨蜜狂刷民宿負評:1顆星都不想 挨告竟慘賠30萬
女子找了2名親友在男子位在屏東的民宿留負評,害得男子急撤下Google地標,民宿生意一落千丈,她遭被控告妨礙名譽。(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高雄1名經營修車廠的女子小芳(化名)2019年與1名男客人發生金錢糾紛,男子先是在修車廠的Google評分上留下負評,而她也找了2名親友在男子位在屏東的民宿留負評,害得男子急撤下Google地標,民宿生意一落千丈,她遭被控告妨礙名譽;法院最後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她拘役40天,須賠償對方30萬元。
判決書指出,小芳經營修車廠,2019年控訴男子修車不付錢,但男子強調是車子反覆修不好,金錢上有糾紛,而男子先在修車廠的Google評分上留下負評,小芳之後也不甘示弱,找了2名親友在男子經營的民宿Google評分也留下負評,內容包含「不舒服!連一顆星都不想給,人品壞成這樣」、「老闆態度差到爆,不知道好評是不是自己洗的」等內容。
男子事後發現負評後,急忙撤掉民宿的Google地標,但導致民宿生意下滑,他稱比前一年同期下滑20至30萬元不等,因此向小芳提告妨礙名譽,並求償102萬元;小芳在法庭上坦承確實未實際住過民宿,但曾聽朋友說過男子待客態度不佳,還強調是對方先在修車店留負評,她纔會以同樣方式報復。
法官認爲,小芳等人不實的負評足以影響一般消費大衆對民宿的評價及消費意願,因此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她拘役40天、2名親友各20天定讞,民事部分則判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