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押得回陳同佳?港前保安局長:不可行「臺灣想討政治便宜」

陳同佳來臺殺害女友,裝入行李箱後棄屍。(左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右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陸委會22日致函港府,表示將派人赴香港押解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回臺,期望港府給予正面迴應。對此,香港保安局前局長現任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指出,陳同佳獲釋後,在香港就是「自由人」,陸委會的做法不可行,「是想討政治便宜,給港府難堪。」

根據港媒報導,葉劉淑儀表示,這件事情只能靠陳同佳自願赴臺自首(投案),「臺灣允許讓陳同佳入境,就可以處理殺人案,沒有必要來港蒐證及押人。」

▼香港保安局前局長、現任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圖/翻攝臉書)

葉劉淑儀還說,陳同佳刑滿獲釋,在香港就是「自由人」,警方沒有職權拘捕,配合臺灣警方押人,「陸委會的要求有問題,是想要討政治便宜,給港府難堪。」

此外,香港律政司22日晚間也指出,任何人在香港因干犯罪服刑完畢後均會獲釋,政府並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將釋囚任意繼續拘留。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政府部門都必須依法執行職務,不能隨意行使職權

律政司還說,把違法人繩之於法,是每一個文明社會應有之義,「犯案因應通緝令而自首,並願意承擔法律後果,能夠使公義得以彰顯。斷然拒絕犯案者自首,是罔顧公義及極不負責任的做法,亦有違法治的精神。」

▼陸委會致函港府,願派員赴港押回陳同佳。(圖/記者蔡紹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