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地下錢莊「年息365%」催債 男遭判3個月徒刑

陳姓男子假扮地下錢莊出借現金給徐男,還開出年息365%向徐男討債。(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徐姓男子投資失利急需用錢,陳姓男子謊稱自己有認識的地下錢莊,可以幫忙調度資金週轉,徐男於是向陳男借貸20萬元,並簽下20萬元本票作爲擔保,未料事後陳男三番兩次催債,還出言恐嚇若不還錢就要開槍、叫親友買壽衣預備,讓徐男嚇得報警,新竹地院判處陳男有期徒刑3月。

徐男因急需用錢,向陳男借貸20萬元,在新竹市某處面交時,簽下1張面額20萬元本票作爲擔保,計息方式以每10日爲1期,每期2萬元,先扣首期利息2萬元,實拿18萬元,換算年息高達365%。

陳男出借現金沒多久後,開始瘋狂追討現金,傳訊給徐男表示:「我會X掉你」、「你這幾天小心、不要給我捉到、幹」、「你也不用拿別人押我、這是新竹、我在地人、開槍我也有」、「你哥不露臉、買壽衣給他、請他交代後事!」、「人在哪裡,不要讓我去找你」等訊息,以此加害生命、身體、自由之事恐嚇徐男,致使徐男心生畏懼。

不過陳男卻辯稱自己只是幫徐男向地下錢莊借錢,自己與徐男沒有借貸關係,只是幫忙擔保而已,利息錢也都轉交給地下錢莊了。新竹地院法官審理時發現,陳男對於地下錢莊一事支吾其詞,令人懷疑是否有地下錢莊的存在。

法官認爲,假如陳男是替徐男出面借錢並作保,陳男應持續處於受地下錢莊追討債務而難以清償的狀態,豈有可能對地下錢莊資訊一無所知,甚至無從提出借據或對話紀錄?與常情有所不符,還故意收取與原本顯不相當的利息。最後依重利罪、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