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員上門拒開門 涉排廢液業者再被開罰
桃園某環保業者涉嫌在10月7日將廢液排放林口路邊人孔蓋,遭新北市環保局開單告發並送法辦,13日再前往林口區南勢四街該業者承租民宅稽查,業者拒不開門,新北市環保局當場依水污法中的規避、妨礙或拒絕查證法條開罰,最高可罰300萬且可以按次開罰。環保局已請業者到案說明,並比對水資源中心人員在該場址下游處採樣樣品,釐清案情。
新北市議員蔡淑君13日晚間在臉書直播告知稽查過程,蔡淑君說,林口水資源中心今年9月25日發現進場的水質異常,原以爲是工業區廢水流入,循線卻在10月7日查到一間來自桃園的環保公司在林口文化北路口將疑似廢液直接排入生活污水下水道的人孔,當下要求業者提供水樣檢測,並移請檢警偵辦。
蔡淑君說,水資源中心人員鍥而不捨,13日再度發現該公司車子,卻是開往一戶透天民宅,懷疑他們透過民宅水管將廢液偷排入下水道,不過業者看到環保局稽查人員與警方上門堅不開門,她才決定透過直播趕緊將最新情況告訴所有林口居民,也盼業者能夠配合調查。
新北市環保局表示,稽查人員10月7日經到該環保清潔公司將廢液排放於路邊人孔蓋中,收集人孔蓋周遭殘留廢液 ,顏色呈白黑色混濁,且該公司未領有合法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已依廢清法告發並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說,13日晚間再接獲通,派員前往林口區南勢四街稽查,現場會同議員蔡淑君、轄區員警及水利局林口水資源回收中心人員,稽查時開啓廠房前方污水排放孔蓋,觀察已無廢水排放情形,屋內疑似有人員在內,且大門深鎖拒不應答拒絕開門受檢,已違反水污法的拒絕接受查證,當場告發,可按次處罰,並強制執行查證工作。
環保局說,後續環保局將請業者到案說明,並比對水資源中心人員在該場址下游處之採樣樣品,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