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已上路 市府福利條例仍用「父母」 議員提案條修正

新竹市議員劉崇顯表示,臺灣已正式落實婚姻平權法案,在福利相關條例用詞應從「父母修正爲「雙親」,以落實性別友善城的願景。圖爲婚姻平權法案施行首日登記結婚的新人。(本報資料照片

我國於2019年5月24日已正式落實婚姻平權法案,但新竹市部分社會福利相關條例或要點條文用詞仍延用「父母」,恐讓單一性別組成的家庭難獲補助,市議員劉崇顯已在議會正式提案修正,將「父母」一詞改爲「雙親」,以落實性別友善城的願景。

劉崇顯表示,臺灣在2019年已落實了婚姻平權法案,讓臺灣的家庭中擔任家長角色民衆並不僅限於一位生理男性搭配一位生理女性

但新竹市部分社會福利相關條例或要點的條文用詞仍爲「父母」,讓單一性別組成的家庭恐因不符條文規定,最後難以獲得社會福利資源的幫助。

劉崇顯說,以「新竹市婦女生育津貼發放作要點」爲例,規定「父母」之一方設籍實際居住新竹市滿一年得申請,但在兩位媽媽組成的家庭中,若於新竹市設籍滿一年的一方並非生育當事者,依現行規定難以爲另一方設籍未滿一年,但有生育事實伴侶申請津貼。

劉崇顯說,在全面檢視新竹市社福相關條例與作業要點之後,勢必要將「父母」的文字修正爲「雙親」,才能落實性別友善城市的願景,而這項提案也獲得民進黨團議員劉康彥施乃如、曾資程李妍慧、陳建名以及鄭美娟的連署。

市府民政處則指出,「新竹市婦女生育津貼發放作要點」,一定要有「生」育事實,領養者不予補助。至於津貼包括第1胎補助1萬5000元,第2胎起每胎增加5000元,該胎爲胞胎補助5萬元、3胞胎以上或第2次以上雙胞胎補助10萬元;此外,家中有0至4歲的孩子,新竹市每個月提供2500元的育兒津貼。

另,2019年5月24日法案修正施行起至該年度結束,新竹市計有72對同性登記結婚,離婚的有3對;2020年有54對結婚、7對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