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拒酒測 李鴻源:最快今修法強制酒測
全臺酒駕大執法,造成許多民衆拒絕酒測,雖處以罰款9萬、吊銷駕照,但仍可避免移送法辦,留下刑事前科紀錄,形成法律漏洞。內政部長李鴻源17日表示,交通部、法務部與警政署已有強烈共識,最快今天就會提出《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對拒絕酒測的民衆強制酒測。
根據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拒絕酒測者可處9萬元罰鍰、吊銷駕照3年並施以道安講習。員警雖加強臨檢點,但不是每個民衆都會配合酒測,就有人以拒絕酒測來躲避罰則,但拒絕酒測者,其實是在鑽漏洞,寧可被罰9萬元,也不要被依照公共危險罪移送。
李鴻源上午說,目前交通部、法務部與警政署取得共識,最快今天就會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提出修法,修法完成後,便可強制酒測。「我們會盡快把這個洞補起來,應該今天就會有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