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審查權限下放地方 立委批環境部陷立法院於不義

立法院社福環衛委員會今天邀請環境部長彭啓明業務報告並備質詢。(蔡佩珈攝)

環境部以因應立法院社福環衛委員會臨時提案爲由,在今年10月提出修正草案,欲將旅館、太陽光電等開發案的環評審查權下放地方政府,即便環境部長彭啓明今天宣佈相關修法暫緩,立委仍痛批,環境部陷立法院社福環衛委員會於不義,假借立法院臨時提案之名預告草案放寬規定,遇到反彈就縮回去,真的很讓彭啓明的專業能力打折扣。

環境部先前表示,因應立法院社福環衛委員會今年3月臨時提案,要求環境部今年6月底前提出「開發行爲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故在10月預告修正環評法施行細則,規畫將漁港、學校、太陽光電、旅館開發案交予地方政府審查。

不過環境部長彭啓明14日在立法院社福環衛委員會表示,因外界疑慮諸多,太陽光電、旅館及文教設施,依然由環境部審查。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直言,環境部早在爲環評審查權限下放地方政府作準備,卻宣稱本次修法是因應委員會的臨時提案,但環境部曾幾何時這麼重視臨時提案?根本是陷立法院社福環衛委員於不義,方便環境部行放寬之實。

她也指出,環境部今年8月開會邀集各地方政府討論草案,新北市環保局不同意森林遊樂區育樂設施、觀光旅館、文教設施開發環評審查權限均下放地方政府,苗栗縣、宜蘭縣環保局則因爲人力不足,表達行政負荷恐增加的憂慮,臺南市環保局更稱,鮮少太陽光電開發案規模大於30公頃,且牽涉利益甚廣,地方政府難以把關,建議維持現行環評審查權責分工。

林淑芬痛批,環境部今年初試行觀光旅館開發案,下放地方政府執行環評審查,僅看見2個案子成效不錯,即便多數地方政府反對,仍一意孤行,假屆立法院臨時提案之名預告草案,發現社會人士、環團反對,馬上就稱暫不下放,難道先放水再縮回去,是彭啓明的風格嗎?這點真的很讓部長的專業、認真態度跟能力打折扣。

她提到,衆所周知,2020年至今多位地方首長、民代跟議長都因爲太陽光電業者索賄被偵辦、起訴,環境部卻要下放環評審查權,現在收回來,質疑當初環境部做的決策到底是太天真還是爲虎作倀?到底是笨還是壞?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指出,我國光電弊案叢生的嚴重破口,是因爲光電開發案審查過程中,地方政府掌握的裁量權過大、容易隻手遮天,如果現又將審查權交由地方政府,豈不是球員兼裁判?環境部將自己的責任下放地方簡直自廢武功,要求光電環評的權責全部迴歸中央纔能有效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