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重型柴油車六期排放標準如期實施

近期有車輛業者環保署陳情建議延後重型柴油車實施的日期,但基於環境保護及改善空氣品質立場,維護全民健康,將如期實施重型柴油車六期排放標準,以改善國內空氣污染

環保署在2016年公告重型柴油車六期排放標準自2019年9月1日開始實施,但爲配合2018年空污法修正以及接續推動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等精進措施,108年6月12日給予五期重型柴油車緩衝2年,使其可繼續生產、製造或進口至今年8月31日,因此9月起全面實施重型柴油車六期排放標準。

六期排放標準除加嚴污染管制限值(NOx加嚴約80%,PM加嚴約50%)及延長耐久保證里程外,並新增氨(NH3)及粒狀污染物數量(PN)管制。因排放標準較嚴格,需採用效能較佳污染防制設備,製造成本增加

年初環保署接到部分重型柴油車製造廠反映,車主生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力依原規劃採購較爲昂貴的新期別車輛,期望能再延長五期排放標準緩衝期。環保署分別於今年1月27日及3月23日等多次邀集交通部經濟部、車輛產業進行座談,聽取各界意見。經環保署評估後,決定仍將於今年9月起全面實施重型柴油車六期排放標準。

環保署強調,五期排放標準緩衝期至8月31日止,屆時車輛製造商進口商不得再進行五期排放標準車輛生產、製造或進口,但於期限前已生產、製造或進口五期排放標準車輛,並未限制其繼續販售領牌上路,而已使用中車輛只要符合出廠當期標準,皆能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