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遊覽車「照相取締」納記點7/1上路 半年集6點就吊照

大客車照相逕行舉發納記點,擬7月1日上路。(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交通部擬自今年7月1日起,先從客運遊覽車營業大客車開始,將照相逕行舉發納入違規記點制度,半年內記點累積達6點,就將吊扣駕照1個月,並參加道安講習。未來是否擴大至大貨車小客車公路總局將會做整體研議

駕駛人違規記點制過去因照相逕行舉發未當場攔查駕駛人,僅能確定違規車輛,因此沒納入記點制度。但交通部着手規劃修法,要針對客運、遊覽車等營業大客車納入駕駛人記點。

現行規定,一般超速記1點,嚴重超速、闖平交道闖紅燈則記3點,汽車駕駛人在6個月內,違規記點達6點以上,將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

公路總局局長陳彥伯表示,會先從營業大客車開始,但是否要擴及到其他車輛如大貨車、小客車,會再整體研議。目前大客車擬自今年7月1日上路,如果未來遇有大客車被舉發時,該公司要負起任確認駕駛人是誰。

此外,因違規記點歸零期限現行僅半年,曾被立委批對違規者毫無警戒作用,交通部研議將期限拉長爲1年,也會評估將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帶等違規納入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