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廠主管做im.B遭解僱 法官:頂多記大過公司要賠69萬

在知名化工大廠任職的包姓課長,因拉攏同事加入借貸媒合平臺「im.B」,被公司以違反工作規則解僱,痛失百萬年薪,包男不服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爲依公司工作規則,包男行爲最多僅記「大過」而非解僱,保住他工作,公司還要補償他解僱期間的69萬多元損失。可上訴。

包男在該間化工廠任職近20年,4年前升任課長,月薪加上獎金年薪估可輕鬆破百萬;但2022年3月間,包男的公司接獲檢舉,指包男上班時常跟同事討論借貸媒合平臺「im.B」,還吸收下屬成爲平臺下線賺取獎金。

公司調查後,發現包男不僅在上班期間從事跟工作無關的業務,甚至還當起「im.B」講師,利用公司頭銜在外演講;公司認爲包男恐讓外界誤以爲「im.B」與化工廠有關,認定包男違反員工工作規則,將包男解僱。

包男不服,認爲他是正常投資理財,又未涉入任何不法,且公司3月接獲檢舉,於10月將他開除,應超過民法除斥期間,解僱並不合法,提告要求公司恢復他職務,並賠償解僱期間薪資76萬餘元及提撥勞退金到他勞退帳戶。

高雄地院審理時,化工廠反駁包男,稱包不僅加入「im.B」,還用母親名義成立公司,販賣博思盒子機上盒,他都利用工作時間處理副業,用公司影印機列印私人文件,嚴重破壞公司秩序,將他解僱合乎勞基法規定。

但法官檢視化工廠工作規則,認爲包男雖透過公司網路與同事討論「im.B」投資,但他只是投資,未參與違法詐欺及吸金,並未造成公司或客戶財產損失,應無利用職務獲得不正當利益。

法官認爲,包男加入「im.B」投資、以母親爲名成立公司及利用公司電腦、影印機從事與工作無關事務,依內部規則最多僅記「大過」而非「解僱」,公司未先給予懲處就逕予解僱包男於法未合,判決包男與化工廠僱傭關係仍在,公司還要補償包男解僱期間的69萬多元月薪損失。可上訴。

im.B曾打着資深媒體人盛竹如的代言名號誘騙投資人,最後讓多人受騙上當,全案正由北院審理中。圖/取自不動產借貸媒合平臺im.B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