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im.B丟年薪百萬工作!化工大廠主管怒告公司 法官判賠69萬

▲化工大廠課長因在im.B兼職等因素,遭公司解僱,法院判公司要賠他薪資。(示意圖/pixabay)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包姓男子在知名化工大廠擔任資訊中心課長,年薪破百萬,卻因在im.B借貸媒合平臺兼職,招攬同事加入投資,又擔任平臺講師,另建置網站販賣非法博思盒子機上盒,遭公司認爲工作規則解僱,包男不滿提告,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爲公司未經懲處就解僱,且依罰則包男應是記過而非解僱,判公司要賠包男從解僱到復職期間的心一共69萬3161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包男在知名化工大廠工作15年後,於2020年升任資訊中心課長,每月薪資約9至10萬餘元,卻遭公司以他「利用上班時間兼職從事線上借貸媒合,不法對外招攬從事吸金,並鼓吹同仁加入,多次於工作時間內利用公司資訊設施,於上班時間從事私人違法交易,營私舞弊,爲不正當利益之行爲,經查屬實」,於2022年10月27日以存證信函解僱包男,要他立即離開。包男不服氣,把公司告上法院。

全案審理時,公司表示,包男沉迷於im.B借貸媒合平,更擔任講師,經歷檢附「公司集團資訊工程師」,讓民衆將公司與高風險業務做不當連結,向公司檢舉包男。包男更於上班期間頻繁招攬同事加入,又用公務電腦製作債權清單表格,和陳姓下屬在上班時間討論放貸業務事宜,損害內部工作氣氛。

公司指出,包男另成立公司建置網站,販賣非法博思盒子機上盒,利用公司公務信箱處理業務,如申請SSL憑證,並附加公司簽名檔,造成外部人員以爲公司經營非法機上盒的風險,讓公司名譽受損,又佔用影印機大量列印私人文件,已破壞公司企業秩序、造成同仁困擾。

法官認爲,包男雖於工作時間使用私人網路,違反公司資訊安全政策,然而罰則爲「記大過」而非「解僱」,和解僱包男的理由要件不符,另包男僅有一次使用公務信箱申請私人公司之SSL憑證的紀錄,在公司工作17年,也僅在2個月間列印私人文件,文件量也不多。

法官指出,包男未以公司資訊工程師名義招攬im.B投資,頂多讓民衆知道他有這項工作經歷,難認有損公司聲譽。且公司未先依工作規則懲處,就直接解僱包男,檢視包男歷年工作狀態,也難認他違反工作規則,就已嚴重到被解僱,判兩造間僱傭關係存在,公司要給包男從解僱到2023年6月7日復職爲止的薪資,共69萬3161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