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睿兒撿屍案2月宣判 「開庭都在想小孩腳上長水痘」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16日開庭審理《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涉嫌撿屍性侵案,暫定下月13日宣判,胡睿兒庭首度正面迴應媒體採訪,他表示,現在跟妻子關係家庭狀況都很好,而在開庭辯論時,至於案子偵查不公開,不方便說明,但他開庭其實都在專心想着「小孩腳上長水痘,等下要帶他去看醫生」。

▲胡睿兒首度正面迴應媒體,說出被控性侵案後的心情。(圖/記者葉南州攝)

胡睿兒受訪表示,現在只希望案子趕快到一段落,不管有沒有繼續唱歌,只要能好好顧好家庭,做好父親就好了。至於經濟上的問題,現在就沒有跑活動了,就繼續幫人音樂,幫人編編曲,寫寫歌。

胡睿兒被控2018年6月16日深夜,妻子待產期間,到臺北市信義區夜店「KLASH」,見一名剛認識的女子,已酒醉不醒人事,就把她帶到逃生梯間性侵,之後胡自行離開,留下女子被清潔人員發現報警。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認定胡趁被害人酒醉無力抗拒時性侵,在2018年8月間,依趁機性交罪起訴胡。全案16日辯論終結,定2月13日宣判。

此外,胡在2016年才因吸食大麻獲得緩起訴處分,因爲在2年期間內又再涉有期徒刑罪名遭起訴,所以大麻案緩起訴被撤銷,改依施用二級毒品罪嫌另案起訴,由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