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縱火燒死父 醫科女判12年

今年5月16日發生在臺南永康區的醫科女縱火燒死父親案。(本報資料照片

涉嫌燒死父親的劉姓醫科女。(本報資料照片)

今年5月16日臺南市永康區發生的27歲醫學系畢業生劉姓女子涉嫌縱火燒死父親案,臺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家暴殺害直系血親親屬等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後,臺南地方法院認定劉女行爲時精神狀況不佳,18日判處有期徒刑12年,執行前監護2年,全案仍可上訴。對此,劉女弟弟說,目前人在國外,待回國瞭解並與母親商議後,再表示意見

合議庭認爲,劉女放火致父親死亡、母弟受傷,放火後又沒有任何救護即駕車逃逸,犯行重大,但考量被告母親及弟弟均表示被告求學時承受壓力,未曾就醫,行爲時疑似精神病狀,情緒不穩,鑄下大錯,基於親情仍願原諒被告;再審酌被告犯案時年僅27歲,無前科,大學醫學系畢,坦承犯行,量處有期徒刑12年。

合議庭還說,被告經成大醫院鑑定團隊建議安排強制精神治療,否則未來仍有自傷、傷人之虞,加上迄今未曾就精神狀況進行任何醫療行爲,且於審理期間展現防衛、敵對性格,考量執行完畢後始進行治療,較執行前治療實益低,因此要求被告執行前先令入相當處所監護2年,避免病情繼續惡化。

判決指出,5月15日深夜11點左右,劉女在永康區復華八街住家,因細故與母親發生口角隔天凌晨持自備塑膠桶開車前往加油站購買汽油,再返家潑灑在1樓客廳沙發附近點火引燃後,隨即駕車逃逸。

消防人員據報抵達現場撲滅火勢,但劉父仍因吸入過多濃煙導致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並高溫灼傷,引發燒燙傷吸入性嗆傷死亡;劉母雙側下肢會陰燙傷、體表面積33%;劉弟則有一氧化碳意外毒性作用及喉嚨痛等傷害。

事後,警方火場鑑識員在1樓客廳發現可疑的易燃塗料,初步研判人爲縱火,經追查發現劉女案發前曾開車外出購買汽油,返家不久即離開,沒多久就發生火警,認爲她涉嫌重大拘提到案;儘管劉女否認涉案,檢方仍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令人驚訝的是,涉嫌縱火弒親的劉女,還是某大學醫學系畢業的高材生,但一連3、4年報考醫師執照都落榜,目前仍待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