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原標題:河北省住建廳: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1月30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0年12月15日起,將在全省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通知》提及,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異地貸款的職工,與申請本地貸款的職工享有同等權益,不得設置附加條件。
另外,要加強住房公積金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和功能完善,強化數據共享支撐,儘快實現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信息查詢、出具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信息變更等住房公積金服務事項“跨省通辦”,滿足繳存職工異地辦事需求。
河北省住建廳稱,將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工作的監督和指導,並將其納入年底考覈通報排名內容。對政策落實不到位、職工反映問題集中的公積金中心,我廳將予以督辦、約談,開展專項督查,並適時反饋相關市人民政府、在全省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