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面向存量住房開展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業務

觀點網訊:9月29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住房公積金與商業銀行存量住房組合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鄭公積金〔2024〕30號。

通知顯示,決定。

存量住房組合貸款是指公積金中心與商業銀行就發生交易的同一套存量住房分別向購房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與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

申請存量住房組合貸款的借款人應當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條件,同意以公積金中心和商業銀行作爲共同抵押權人,將所購住房設定抵押,爲貸款提供擔保。

申請資料分別按照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有關要求提供。

通知自2024年10月8日起執行,未盡事宜按照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政策或管理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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