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數位發展部爲誰而設(徐作聖)

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數位發展部組織法》,將新成立數位發展部,首任部長以政務委員郭耀煌呼聲高。(本報資料照)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數位發展部組織法》及相關法案,未來將整合電信、資訊、資安、網路與傳播五大領域,但「數位發展部」規畫草案怎麼看都像是「一廂情願」的自說自話,更像是過去其他產業政策的翻版:口號很多、很大、很誘人,但實質內容空洞貧乏,更沒有對新興網路結構的因應策略有所着墨,也毫無與時俱進的前瞻思維。

雖然數位發展部部長一職尚未公佈人選,但政府宣稱數位發展部有「策略性思維」實在太沉重。產業政策必須有策略性的思維,從理論上來說,在產業創新的政策工具中,政府的功能應包括供應面:提供研發及市場資訊、人才資源;環境面:產業優先順序選擇、稅務財務補助、法規管制等;需求面:協助市場開發、提供公共服務等三大區塊;視執政者的產業發展策略及願景而異,政府可選用的政策有政策主導、市場規範、大衆公益、社會轉型等四大策略。

政府部門目前是法律專業當道,包括NCC,可能是因爲缺乏科技素養及對產業情勢的陌生,故對促進產業發展及轉型、計劃性基建發展、市場機制具體規範措施、社會公益等議題少有着墨。而在數位發展部的規畫中充斥着「管制與規範」,這種消極的作法引來許多非議,普遍認爲無助於臺灣的產業轉型。

從2013年興起的工業4.0,到現在人工智慧及元宇宙產業的全面開展,爲全球經濟啓動了一個嶄新的局面,以新消費主義爲基礎的智能化分散式經濟儼然成形。因應智能分佈經濟,產業轉型是必要的手段,但絕非政府所謂的「數位發展部」所能完全承擔。

網路產業治理有四大層面,包括國家層級的法令與治理、技術層級、經濟層級、社會層級等。新興網路產業及元宇宙的應用必須有策略認知,也就是下一代互聯網的基礎架構,是分離式、分散式的網路組合結構,也就是「網路中有網路」的智能篩狀網路。有異於傳統資訊產業標準化的網路應用,新興網路產業市場應用呈現碎片化、切片化的趨勢,涉及多重不相容優化目標的協調,而平臺化、專業化、客製化是經營的重點,其基礎科技實力(演算法及算力)的養成也是臺灣製造業由「代工」轉型成爲「知識服務」的重要關鍵。這一龐大的轉型格局,絕非一個數位發展部所能涵蓋。

未來數位發展部的功能到底是爲促進產業發展,還是爲其他目的加諸於產業的管制規範?是法匠能力不足不知如何規畫?還是政府另有所圖?值得大家關注。

企業經營需要策略選項,政府產業政策亦然,臺灣「超前部署」的產業策略應該就是產業轉型。網路科技精進不但是網路產業本身經營策略的提升,更有助於製造業及中小企業轉型。智慧分散式經濟的特色就是「知識密集」,是個高度專業化、客製化的彈性經營模式,可發展「畫地稱王」的優勢,以達「共同富裕」的目標。

在全球產業鏈精密分工的體系下,政府協助傳統制造業轉型是其天職,也是臺灣產業轉型的契機。政府是否能在官僚式「管制規範」的思維中跳脫出來,重新思考臺灣產業轉型的策略,端看政府指派的部長是爲「蒼生」還是爲「政治」了!

(作者爲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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