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陸66旅上尉去哪?輪值戰情官卻擅離職守 法院判決出爐

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後勤科的項姓上尉後勤官,去年10月下旬某日輪值24小時的後勤戰情官時,未獲覈准擅離職守返回後勤科辦公,直至翌日上午纔回到戰情室交接,遭66旅函送憲兵指揮部桃園憲兵,桃園地檢署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的擔任警戒職務之人擅離勤務所在地罪嫌起訴,桃園地院日前審結,將項某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接受1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海軍陸戰隊項姓上尉後勤官去年10月28日上午8點起,至翌日上午8點輪值擔任旅部戰情官,負責掌握部隊演訓、調動、軍紀安全、明日重大工作管制等勤務,卻在當天深夜11點30分,未經長官核可擅離戰情室崗位,前往後勤科辦公室作業,一直到隔日上午8點纔回到戰情室交接班,部隊獲悉通報桃園憲兵隊調查後,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向法院聲請簡易判刑。

法官審酌,被告爲現役軍人,本應重法守紀,於擔任後勤戰情官期間擅離勤務所在地,所爲影響軍隊紀律及戰情傳遞等,自屬不該,衡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素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由於項姓被告未有前科,只因一時失慮偶罹刑典,犯後坦承犯行,已有悔意,經此偵審程序及宣告刑期,當已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宣告緩刑2年,爲促使他記取教訓,知曉遵守法律,避免再犯,命被告接受1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並諭知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期使被告藉此培養正確法治觀念,而於日後謹慎行事。

上月才爆發盜賣軍品案的海軍陸戰隊66旅,另有名項姓上尉後勤官去年10月28日輪值後勤戰情官時擅離職守返回後勤科辦公,桃園地院審結,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將項某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交付保護管束接受1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