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戰會論壇》臺灣不應以國家認同來獵巫(蕭衡鍾)

行政院長蘇貞昌於2月19日要求教育部及所轄體育署要調查該名選手參加北京冬奧會期間的不當言行並進行適當處分,總統府方面也表示支持蘇貞昌的決定,似有秋後算帳之感。(資料照/範揚光攝)

從今年北京冬奧會前夕、直到閉幕後的這段期間,某位臺灣參賽選手於其個人社羣網頁及接受不同媒體採訪時引發的個人言行爭議,在北京冬奧結束後仍然持續發酵與擴大,就算該名選手已在2月20日暫時關閉了個人臉書,Instagram雖未關閉但也沒更新了,但還是讓不同政黨、網路社羣與媒體輿論彼此攻訐。

顯然地,儘管北京冬奧落幕了,但臺灣內部於政治社會的認同分歧仍未終結,更何況,該名選手於賽期前後的相關言行,似乎與「有損國家榮譽」的罪名還有一大段差距,臺灣的「民主轉型」是成功了,但要想達到「民主鞏固」恐怕還有長路要走。

不宜以認同分歧獵巫

雖然該名選手迴應,其個人言行並無其他含義,便如同一般運動員在交換禮物後穿上身、貼到個人社羣網頁做爲留念的自然舉動,而該名選手於賽後接受採訪時所說的「在北京參加冬奧會就像在主場作戰一樣」言語,其實也可以理解爲「不會對賽場與生活環境感到陌生」的意思,並強調是代表中華臺北(臺灣於國際奧會的現行名稱)出賽的,但臺灣官方仍舊錶示要對此「開鍘」。

行政院長蘇貞昌於2月19日要求教育部及所轄體育署要調查該名選手參加北京冬奧會期間的不當言行並進行適當處分,總統府方面也表示支持蘇貞昌的決定,府院皆稱代表隊成員除追求個人競賽成績外,對外更是代表國家,應謹言慎行、不應有損及國家榮譽的爭議言行,似乎給了人一種「有得獎牌沒事、沒得獎牌就秋後算帳」的口實,讓人觀感不佳。

府院表示,教育部及所轄體育署應檢討建立考評機制與相關要求,作爲日後代表隊成員對外言行可供遵循的規範,此語不出還好,此話一出就顯得「圖窮匕見」了,真相就是臺灣官方欲假「缺乏國家意識」爲名,對選手進行懲處。

然而,既然說是要「檢討建立機制與要求」、作爲選手日後對外言行可供遵循的規範,那麼很明顯的,就是目前並沒有相關具體規定了。

在現行缺乏相關具體規定的前提下,府院便強硬宣稱要對該名選手處罰,似乎不具有處罰上的正當性,因爲沒有具體法規或辦法可供依循,明顯牴觸了民主法治中「依法行政」的基本精神;若是現在馬上通過一個行政命令或修改代表隊的培訓獎助辦法,也不能以此來對該名選手案例作處罰,因爲違背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理。

另外,要是逕行以選手於賽期前後的言行爲理由,對其給予代表隊除名或撤銷補助等舉動,那就是坐實了「秋後算帳」的報復了,臺灣官方不應當如此貿然地訴諸於民粹的「獵巫」,這樣一來更是有損臺灣向來自豪的「亞洲民主燈塔」稱號,這樣的政治清算不符合各政黨在臺灣這個多元社會所倡導的民主價值。

且行政院發言人、政務委員羅秉成還表示,政府用民衆的稅金來贊助代表隊成員的培訓與賽事所需經費,所以選手更應揹負臺灣人民期待、不該做出與臺灣人民期待不符的事。但羅秉成忽略的是,其實臺灣人民本身在「國家認同」的統獨立場與兩岸未來主張上便存在明顯的認同分歧與差異,府院不應假「國家認同」之名來獵巫。

「國家認同」面臨十字路口

「認同」是具有自我意願的主觀條件與社會建構的客觀條件,但兩者並非截然二分,因爲社會結構會影響自我的主觀認同,而羣體的主觀意願也可能定型成爲社會結構的一部分,而主觀認同的來源又包含了社會建構的成分。

集體的身分或認同(collective identity)是行動者形成共同的認知架構過程,使得行動者可以去考慮環境因素與行動的成本效益,因此,集體身分並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包含了建構、維繫與改變(altering)的過程。

所以,「認同」不是「既定的」,而是在社會認知的行動中被賦予的,它必須靠一套「認同裝置」(Identity apparatus)來操縱、維持社會關係,否則就會出現「認同危機」(Identity Crisis),進而造成認同上的分歧。

我是誰?我是什麼民族?我是哪一國人?這是每個人活在世上要定位或定義自己時要問的一些問題,也就是所謂的身分認同,而臺灣的認同分歧則是臺灣人民在「國家認同」與兩岸關係定位方面的爭議來源,在不同的認同下,會有着不同的兩岸關係定位。

在包括了藍綠白等各陣營在內,不同的黨派與個體在社會關係中的行動選擇,會爲了維持自我詮釋(self- interpretation)與身分穩定,而產生「認同操作」(Identity Management),其中包含有語言符號、知識價值、社會控制等方面。

臺灣社會隨着民主化與多元化,認同危機與認同分歧也隨之而來,其中之一的力量,企圖透過「中國∕臺灣」與「統獨二分法」的二元對立的劃分方式,重新確立臺灣內部的政治認同,「臺灣主體意識」的興起與壯大也讓臺灣的政治民主化變得更加複雜。

兩岸關係隨着時間的發展固然是臺灣內部族羣整合(intergration)的有利因素,但臺灣與中國大陸的長期分離,特別是在冷戰時期以及當前臺灣官方強調「認知作戰」所傳播的「反中」意識,也發揮了「脫中國」(de-China)的效果,成爲臺灣社會內部的現實現狀。

兩岸長期的分離(seperation)事實,形成了兩岸關係的「現狀」,使臺灣民衆愈來愈將自己定位在以臺澎金馬爲範圍的「國家」(state),而忽略了「中華民國」在《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都還有一個「大陸地區」的存在。

也正因爲如此,目前在臺灣,「國家認同」問題與統獨問題並無法在短期間內找到一個最大公約數,纔有了從「中華民國(臺灣)」到「中華民國臺灣」這個「四不像」特殊稱法的出現,而被視爲是在漸進式的落實「法理臺獨」,這是當前民進黨與獨派所面臨的十字路口。

由此可見,臺獨意識形態的國族主義者在建構其統獨論述的同時,也進而以積極的措施與手段來合法化、合理化其中心思想,通過歷史文化意識、族羣悲情意識、臺灣主體意識的種種民粹操作,來凸顯出臺灣這個「我者」、與中國大陸此「他者」之間的不同,並持續透過本土化和多元化成爲一種實踐方式。

最後,若以兩岸的「統一」來做爲「國家認同」信念上的道德使命,這對於在臺灣政治社會環境成長的年輕人來說是較爲不能接受的,他們會反問,究竟「統一」的目的是爲什麼?因爲對於新一代的臺灣年輕人來說,過去「爲統一而統一」的說法已經越來越缺乏說服力,形成了當前國民黨與統派所面臨的十字路口。

(作者爲國立聯合大學助理教授,臺灣國際戰略學會研究員,國戰會專稿,本文授權與洞傳媒國戰會論壇、中時新聞網言論頻道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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