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調高3項撫卹金 3116位官兵遺族受惠

行政院覈定「亡故官兵未成年子女加發撫卹金」、「軍人因作戰演訓或救災死亡者未成年子女再加發撫卹金」及「補足國軍早期遺族年撫金達現行最低給與」等3項撫卹金調增措施,國防部完成發放。記者葉信菉/攝影

國防部表示,行政院於今(113)年10月24日覈定「亡故官兵未成年子女加發撫卹金」、「軍人因作戰演訓或救災死亡者未成年子女再加發撫卹金」及「補足國軍早期遺族年撫金達現行最低給與」等3項撫卹金調增措施,國防部已經於12月24日完成發放,總計受惠遺族爲3116人。

國防部指出,爲肯定國軍官兵犧牲奉獻,提升對國軍遺族的照顧,行政院覈定3項撫卹金調整措施,並且追溯自112年7月1日施行。國防部說明,「亡故官兵未成年子女加發撫卹金」是針對所有亡故官兵的未成年子女,每人每月加發撫卹金至成年;另外「軍人因作戰演訓或救災死亡者未成年子女再加發撫卹金」是針對戰訓殉職官兵的未成年子女,除了發給前項加發撫卹金外,每人每月再加發撫卹金至成年。

另一方面,「軍人撫卹條例」於112年6月修正前,國軍遺族須依官兵亡故時給與標準領受年撫金,造成早期亡故官兵遺族所領年撫金,已不敷現實生活所需;這次發放「補足國軍早期遺族年撫金達現行最低給與」,是將前述遺族領受之年撫金未達現行最低給與者,補足其差額。國防部強調,將持續落實照顧國軍遺族,使國軍撫卹制度更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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