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退撫金調高2% 53萬人受惠

因應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定期退撫給與,至少每四年應檢討一次的期程6月30日將屆,考試院會3月31日通過已退休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從7月1日起調高2%。行政院7日也宣佈會同考試院,覈定公告退休軍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自7月1日跟進調增2%。

這次是2018年年金改革施行後,首次啓動已退休軍公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機制,考試院表示,合計軍公教人員適用人數約53萬餘人,預估整體每年政府預算及退撫基金將分別增加支出約32.66億元及20.54億元。

考試院指出,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的定期退撫給與,包括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及遺屬年金(月撫慰金),從2018年7月1日起已經不再隨現職待遇調整而調整,改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6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03條規定辦理。

考試院說,在中央主計機關發佈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或至少每四年,由銓敘部組成專業評估小組,綜合考量國家整體財政狀況、經濟成長率、人口成長率、平均餘命、退撫基金準備率與其財務投資績效等六項法定因素後,擬具評估報告或調整方案,報請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覈定公告。

考試院說,從2019年1月1日起算的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爲1.73%,雖尚未達到啓動調整機制的標準,但是綜合考量物價指數累計成長情形、政府財政狀況以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財務衡平等因素,決定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或遺族所領定期退撫(除)給與給付金額調高2%,以適足維持其經濟生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