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二少女爲愛玩換妻性愛趴 軟爛男友偷收費還親自上場
國二少女爲愛玩「換妻性愛趴,軟爛男友偷收費還親自上場。(中時資料庫)
臺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在臉書認識14歲國二小女友併發生關係後,不斷向女友洗腦想享受「多P羣交」快感,慫恿她參加換妻俱樂部,無知的小女友爲滿足男友的愛而答應她的請求,多次參加玩起1女戰多男的性愛趴,未料實際上男友卻刊登「換妻廣告」私下招攬多P應召,其中2次陳男還加入戰局,少女傻傻的被當成搖錢樹參與性愛趴9次,直到被警方查獲,並告知少女被男友利用後,少女當場崩潰對陳男提出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陳男以前擔任酒店經紀,於民國105年11月間透過臉書認識當時14歲少女,二人進而交往而成爲男女朋友。陳男並帶少女到賓館發生過5次性關係。
但雙方交往一段時日後,陳男見少女對她愛得死去活來又信任,佯稱想嘗試多人性愛羣交,少女爲愛配合陳男要求,於是陳男在臉書上以「陳騎侶」之名義架設個人頁面,張貼內容文含「徵單男」、「多P」、「聯誼」、「今晚女友受不了了啦,剛回國想被滿足」、「單男須酌收費用」等應召訊息。
根據少女證詞,陳男除了找人和她進行多P外,有時候也會找單人和她牀戰。但陳都對她說,找來的都是他的朋友,前後大約半久,陳男都會打電話告訴她房號,由她直接去房間,有時候1個,有時候2個,最多一次4個男生。
少女也說,一開始原本只是要和男友嘗試多P,當時只想說他要嘗試的話,可以試1、2次,但他還是繼續約,都是因爲愛他才配合;我與男生在做時,男友曾在場3次,其中2次都有一起加入。
警方經過網路巡察發現有人招貼「多P羣交」訊息,佯裝是男客向陳男預約後,到了賓館才當場逮捕少女,並循線逮捕陳男。當警方聽完少女陳述後,才告知陳男是利用她當成應召女在收錢,原本少女還不相信,但警方攤出證據,少女得知真相後當場崩潰,立刻對陳男提告。
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與少女發生5次性行爲,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陳男10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陳男在網路張貼應召訊息與仲介少女與他人發生性行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他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