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今年已釀9死! 「3大奪命原因」出爐 最高罰6000元
國道5號。(本報資料照片)
高公局統計,今年截至2月17日短短1個半月,國道已發生8件死亡事故,造成9人死亡,其中涉及未系安全帶、超速行駛或失控自撞等情形。高速公路局提醒民衆,行駛國道務必系妥安全帶、遵循路段速限且勿分心駕駛,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上月13日上午8點多,國道3號南向126.3公里處,1輛小客車因操作不當自撞護欄,駕駛因未系安全帶遭拋飛車外送醫不治;另2月13日傍晚6點多,國道1號南向204公里處2輛小客車追撞,車內人員亦因未系安全帶而拋飛車外身亡。高公局表示,車輛高速行駛下若發生碰撞,往往會導致車輛失控旋轉、翻覆;而成人正確系妥安全帶、兒童依規定乘坐專用座椅並使用安全帶,可防止被強大的慣性甩出車外,降低被拋飛或遭其他車輛撞擊、輾壓等二次傷害的風險。
此外,超速行駛也是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高公局表示,車速愈快、反應時間愈短、車輛愈難精準操控。1月21日凌晨5點多,國道1號北向南屯出口處,1輛小客車因未依規定減速而衝出邊坡,駕駛不幸身亡;另2月13日晚間7點多,國道3號北向305.5公里處,1輛小客車超速行駛,於變換車道時分心,導致失控自撞護欄並翻覆於邊坡,造成車內1名乘客不幸身亡。
高公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車內人員未依規定系安全帶或行車速度超過最高速限者,可處駕駛人3000至6000元罰鍰。高公局呼籲,無論駕駛或乘客均應系妥安全帶再上國道;行駛中亦應遵守該路段速限、專心駕駛並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以免危害自身與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