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異!黃賢正伏法 法警前3槍都卡彈
21日在南部執行槍決的2名死刑犯分別是高雄燕巢監獄的戴德穎、臺南監獄的黃賢正,後者行刑時,法警前三次扣扳機時疑似都卡彈,無法順利擊發,第四、第五槍則順利擊發。
昨天晚間,救護車低調開進高雄燕巢監獄,載走遭槍決的死刑犯戴德穎(上圖)。稍早前他收到管理員送來的新衣,知道時間到了,喝了一杯高梁後,和監獄主管及教誨師道別,平靜地赴刑場,法警一共開了3槍結束他的生命。
戴德穎6年前因爲不滿女友父母要他們分手,憤而砍死女友父親、砍傷女友母親,死前他並沒有再提到女友;而戴的父母爲了兒子傷心過度,母親失憶父親自盡。戴德穎簽下捐贈器官,高雄長庚卻拒移植,理由是死刑犯器官移植違反國際人權價值,爲避免臺灣人權與極權國家畫上等號才拒絕。
另一名在臺南監獄執行的黃賢正沒有特殊要求,也走得很平靜,但詭異的是,法警前三槍都卡彈,第四、五槍才擊發。黃賢正因爲殺妻,假釋後再殺同居女友及情敵,入獄後「但求一死」,臨死前他只說了句「我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