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兼職案 郝明義:「固定收入」就是違法兼職

管中閔違法兼職案,郝明義指出,關鍵在於「固定收入」。(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開審理臺大校長管中閔違法兼職遭彈劾案,管中閔在庭上說忘記自己寫過哪些文章,之後更說自己被政治迫害。對此,前國策顧問郝明義指出問題關鍵,在於管中閔擔任政務官後,就稿費領取的「固定收入」。他認爲管中閔閃避問題又跳針式的說政治迫害,真是「文人無行」。

根據監察院彈劾的資料中,認爲管中閔在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經建會國發主委期間,多次在壹週刊上發表有償社論文章,每年獲取約65萬元稿費。監察院認定他違法兼職,所以在今年1月15日通過彈劾,送公懲會審理。公懲會也決定本案將公開審理,2日召開準備程序庭。

管中閔在庭訊時,面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要求他指認哪些文章是他所寫,但管中閔回答「時日久遠,記不清楚。」而他在庭訊後也發表聲明,跳針式的說自己被政治迫害,還說政府作法是「深文周納」,完全不根據事實,巧妙地根據法條,入人於罪。

對此,前國策顧問郝明義3日在臉書上發文,以《文人無行,及彈劾案案名》來評論本案。郝明義認爲,公懲會要求管中閔指認文章,管卻回說記不清楚,「要說因爲時日久遠就記不清楚,還得回去整理資料之後才能指認,應該只有習慣抄襲的人才會出現這種問題。政治人物碰到自己迴避不了的問題就推搪記不得,是常見的事,也不值一哂。」

他批評管中閔,「一個經常以文人自居的大學校長,閃躲自己違法兼職的爭議,卻喜歡掉書袋,講『深文周納』;不顧自己應有的風行偃的高度,不但不思澄清諸多兼職爭議,還只知跳針重複『政治迫害』,讓我只想到四個字:『文人無行』。」

郝明義指出本案關鍵,在於「固定收入」的問題。他說「當政務官,還是機關首長級的高階政務官,是不是投稿,是不是匿名發表的投稿領稿費,如果是按篇計酬,不在這次監察院彈劾的範圍之內。監察院彈劾的,是看到管仲閔在壹傳媒連續七個月每月固定領取稿費,形成固定收入,才認定是兼職。」

郝明義最後指出,「昨天審判長也完全沒有追究這個「固定收入」,難道是連監察院彈劾報告標題都沒看?下次開庭,請不要跟着一些媒體起舞打泥巴戰,從這個根本上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