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赴陸「違法兼職」? 廈門大學:不支薪違法嗎!

管中閔廈門大學兼職,被反駁說「根本沒薪水」。(圖/記者賴映秀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臺大校長管中閔傳出在廈門大學擔任兼任教授,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不得兼職的相關規定,連臺北地檢署都介入調查;但廣州中山大學23日在實踐大學的工作坊上,明確表示「講座教授就是有空來演講,不支薪,但名單會放在網站上,也不是專業任教」。

實踐大學舉辦60週年校慶國際及兩岸工作坊,許多大陸大學也來臺參與。根據《旺報》報導,受邀出席的廣州中山大學國際合作交流副處長古文力表示,大陸各校對於「講座教授」或「兼任教授」的認定方式不同,但一般來說講座教授不是全職,也沒有給薪水,不太算真的在校內兼任。

▲管中閔出現在廈門大學師資名單內。(圖/翻攝自廈大官網

古文力說,以廣州中山大學爲例,如果受邀擔任「講座教授」,一定會獲得聘書,並將資訊公開在官網上,「請到學者來演講,一定會希望讓大家都知道、來參加」;這多半算是短期的學術交流,也是常態性的,所以次數一樣不少,邀請的辦法主要是看學校之間有沒有合作關係、或是在國際上有一定聲望的學者。

另外,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院長劉國深也表示,兼職講師「講白了,就是虛的職稱」,不是正式教職、更不可能支薪,在臺灣的大學任職的臺灣老師,若想到廈大工作,一定得放棄臺灣教職;而且也有些綠營的學者過來兼職講座,但要成功佔有地位「也不是那麼簡單」,多次邀請管中閔主要還是對方有名氣,也是爲學校打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