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運具成效盲人摸象?蔣萬安:將檢討改善

北市議員林亮君(右)下午市政總質詢時,針對共享運具成效,質詢市長蔣萬安。圖/取自北市議會直播畫面

北市推動共享運具,今年預估會向3家業者收取760萬權利金,佔總營業額2%,遭質疑過低。市府明年將與業者重新簽約,議員林亮君下午在市政總質詢中,除了要求市府改善業者久佔車位、移車等違規造成的民怨,權利金也應合理檢視調整。市長蔣萬安承諾,除了改善業者違規事項,也檢討階段性成效,重新檢討權利金。

林亮君指出,北市推動機退2.0,民衆反映機車位大幅被壓縮,共享運具卻長期佔用停車位,她認爲市府和業者所訂的契約不嚴謹,她舉例,共享運具停放不得超過3天、72小時,但會不會停太久?且同一路段不得超過3輛,總數不得逾6輛,也對業者太寬容。

她質疑,現有三家業者,停車久佔,是對單一業者要求,所以同一路段車輛數,最多可能有9至12輛機車停放。另外,若出現業者違規停車,市府是請業者4小時內移車,但也太久,一般市民違停會立刻被拖走,爲什麼什麼對業者特別寬容?

權利金部分,林亮君指出,合理的權利金是希望達到政策目標獎勵,但業者使用市有道路營利,確實影響私人運具無法停放,市府若仍希望業者持續推行共享運具,兩者要找出平衡。例如北市權利金收取標準,小客車1年是2000元、機車600元,合理嗎?一般機車族如果買月票停車400元,一年4800元,和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使用費收費基準一年3600元,收費天差地遠。

林亮君說,她覺得共享運具負擔權利金,和市民持有私人運具的停車費過度失衡,根據共享運具2024年機車單日平均週轉率3次,租借18分鐘,每天有23小時是閒置的,民衆心理會不平衡。

至於政策成效檢討,林亮君表示,這也一直是迷思,從109年到現在,私人運具其實沒有愈來愈少,交通局在談權利金時,應詢問業者,用戶是否原本持有機車,後來使用共享運具把車賣掉,這是訂政策目標和權利金的基礎,但業者都說是營業秘密,市府的政策評估不應變盲人摸象。

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指出,使用共享運具就沒有買車,市府並沒有做過調查,但持有私人運具總量數字,確實沒有顯著減少,承諾2個月內會與業者坐談檢討。

蔣萬安說,成效檢討會請交通局做調查並請研考會協助,市府需要知道階段性成效如何,才能和業者溝通時討論權利金,這會由市府來做。他強調,政策確實可檢視調整,一開始推動共享運具,是希望轉移使用綠運輸,減少私人機車使用,會給比較寬鬆的規範,但業者確實有違規的事情,應該檢討,包括權利金,也會溝通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