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共享運具檢討 議員質疑「盲人摸象」

北市議員林亮君(右)昨市政總質詢時,針對共享運具成效,質詢市長蔣萬安。圖/取自北市議會直播畫面

北市推共享運具,今年預估向3家業者收取760萬權利金,只佔總營業額2%,明年將與業者重新簽約,議員要求合理調整權利金,並調查私人運具是否因共享運具減少,政策評估不應淪「盲人摸象」。市長蔣萬安承諾,除了改善業者違規事項,也檢討階段性成效,重新檢討權利金。

議員林亮君昨在總質詢時指出,北市推動機退2.0,民衆反映機車位大幅被壓縮,共享運具卻長期佔用停車位,同一路段車輛數,最多可能有9至12輛機車停放。另外,若出現業者違規停車,市府是請業者4小時內移車,一般市民違停會立刻被拖走,爲什麼什麼對業者特別寬容?

林亮君指出,業者使用市有道路營利,確實影響私人運具無法停放,市府要找出平衡,例如北市權利金收取標準,小客車1年是2000元、機車600元,合理嗎?一般機車族如果買月票停車400元,一年4800元,和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使用費收費基準一年3600元,收費天差地遠,民衆心裡會不平衡。

至於政策成效檢討,林亮君表示,私人運具其實沒有愈來愈少,交通局在談權利金時,應詢問業者,用戶是否原本持有機車,後來使用共享運具把車賣掉,這是訂政策目標和權利金的基礎,但業者都說是營業秘密,市府的政策評估不應變盲人摸象。

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指出,市府並沒有調查使用共享運具就沒買車比例,但持有私人運具總量數字,確實沒有顯著減少,承諾2個月內會與業者座談檢討。

蔣萬安說,成效檢討會請交通局調查並請研考會協助,市府需要知道階段性成效如何,才能和業者溝通時討論權利金,一開始推動共享運具,是希望轉移使用綠運輸,減少私人機車使用,會給比較寬鬆的規範,但業者確實有違規,應該檢討,包括權利金也會溝通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