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遭上級霸凌被辱罵無能 文化局:是業務的指導

厲耿桂方召開記者會,質疑文化莫視職場霸凌。(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驚傳職場霸凌!1月調任文化局文藝推廣處的曾姓公務員出面指控,多次被長官粗口辱罵「他媽的、吃大便、無能」,心思細膩的他不堪多種針對性行爲而憂鬱症纏身;接着因病在家休養更被指責未完成請假手續,面臨兩大過免職的嚴厲懲處,多年公務員生涯恐毀於一旦。議員耿桂芳痛批,曾男開始出現憂鬱症狀況後,長官不但不關心還變本加厲,質疑「霸凌」已成爲文化局內部的「文化」。

曾男表示,自己因爲不配合長官暗示整肅另一同仁指令,便遭到長官一連串言語、諄對性行爲霸凌,如被長官辱罵「他媽的」、「吃大便」、「無能」等,或是「你是幹什麼吃的」、「你是怎麼當秘書處主任的」、「你書讀到哪裡去了,還法學博士勒」,讓他不甘受辱。

曾男說,長官曾率同仁到家裡探訪,「我以爲長官是要來探視我,他們一來我就問他們什麼事情,沒想到她馬上回頭說『不是跟你講話』,我心裡好嘔,我在辦公室已經受到你們各種刺激,在我家裡、我生病也要被你們這樣對待。」

對此,藝文推廣處長林信耀則解釋,曾男6月30日到7月7日曠職沒來上班,藝文處、人事室也透過各種管道聯繫,還指派副處長以及相關同仁到曾男家裡訪視關懷,希望他儘快完成請假程序,相關法令也在公文上寫得很清楚,但遺憾曾男仍未準時完成補請程序。曠職是客觀存在事實,必須要以考績法相關規定處理,但曾男也有充裕的救濟程序可以處理。

林信耀強調,藝文處的同仁沒有霸凌,曾男在業務上一錯再錯,看公文不用心、講過也沒有改,副處長當然會把他找來辦公室,「一再指導他卻一再犯錯,口氣上就會比較直接,純粹是是業務的指導跟糾正。」

人事處則表示,曾男任從6月30日一路曠職到7月7日,依據公務人員懲戒法規定,曠職達4日或一年累計達10日者,可記一次性兩大過免職;但由於兩大過已剝奪任公職權利,茲事體大,未來會再開考績會就呈報資料做詳細審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