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被性侵交往!渣男嗆「笨又醜沒人追」...同居被當性奴
▲高中被性侵後,就過着不健康的戀情關係。(圖/Pakutaso)
文/賴奕菁
「其實,我是被男友性侵之後,纔開始跟他在一起的。」在幾次的診療後,或許因爲當時狼師誘姦女學生的議題正熱,憂鬱的她,突然拋出這一個秘密。之前,我只是聽她苦於男友用情不專,屢屢偷吃、搞失蹤。我怎麼也沒想到這一對「情侶」的真相,竟然是性犯罪的「加害者」與「被害者」。
她覺得自己已經壞掉了
回想起當年,她過着平凡的高中生活。上課打點瞌睡,下課與同學胡鬧,週末則與朋友們約出玩,享受着青春歲月。
在一個平常不過的起鬨下,衆人提議要前往某個男生家裡的小別墅,然後在家庭電影院裡看DVD。她心想可以省電影票,就說要跟。那天,她是第一個到的。他給了她一杯雞尾酒。她心想反正其他人就要來了,況且是自己同學給的,應該沒問題。
在她喝完之後,他提議先帶她參觀環境。她邁着輕飄飄的腳步,不疑有他地跟着走進黑漆漆的地下室,接着,事情就發生了。震驚、恐懼、屈辱、疼痛……混雜着,她拉着衣服,跌跌撞撞地逃出他家。深怕他會追上來,她連包包都不顧拿了。
她狼狽地步行回家,直衝浴室,努力地搓洗。希望洗掉身體的髒污,但創傷的記憶,卻怎麼也洗不掉。
她裹着厚厚的棉被,窩在牀角。她覺得自己已經壞掉了,乾脆消失算了……。
她的自我安慰
她曠課三天,終於在家人催促下,勉爲其難去上學。他拉她到隱密處道歉,很愧疚傷了她。他說自己只是情不自禁。
「你喜歡我?」她問,而他低下頭。
那就是「默認」吧。因爲太愛她而失控,或許這也是情有可原。他應該還是善良的,只是不善於表達。她本來就是個心軟的人,也認爲人性本善。因爲他的態度放軟,且有悔意,她原諒了他。或許是爲了彌補她,他開始頻繁帶她出遊。他表現得溫柔體貼,很珍惜她的樣子,但後來都是帶她去開房間。
▲被性侵後,認定兩人是交往的情侶關係。(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這就是大人的交往吧……反正我們是男女朋友了。」她自我安慰着,忍耐着他的親密行爲。但在高中畢業後,他卻銷聲匿跡,無影無蹤。她曾經瘋狂地找他,但沒有同學知道他的下落。
被擺佈的禁臠
在她開始工作後的某一天,手機響起一個未知的號碼。她隨手接了起來,竟然是他。他若無其事地問候,彷彿兩人還在交往,昨天才見過面似的。她知道自己不該去見他。果然一見面就回到當年。她又成了隨他擺佈的禁臠。後來因大哥結婚需要一間新房,他知道她得搬到外面住,便邀她搬去與他同居,讓她省房租。
既然都一起住了,那麼,應該是認定她了吧?
即使她剛開始並不喜歡他,但如果他愛她的話,她也能接受這樣的幸福。然而,他除了偶爾哄哄她,索討性關係之外,總是行蹤不明。他自稱做業務工作,所以得四處跑,要她別管他去哪裡。
到後來,她簡直成了他的管家,負責看家與清掃。但相處久了,他說話卻愈來愈毒。說她既笨又醜,沒人追,只有他不嫌棄,他就當成做資源回收。
她難過到掉眼淚。他卻只是滑着手機,表面上說在談公事,但他那種邊打字邊笑的神情,想也知道對象是外頭的女人。因爲他總是不戴保險套,她因此墮胎好幾次。她身體變差,更擔心自己將來會不孕。前些日子,她發現自己又懷孕了。她好想結婚,生下這個寶寶。
▲懷孕墮胎好幾次,深怕自己不能在懷孕、擁有小孩。(圖/達志/示意圖)
沒想到,他冷冷地說:「我都這麼久沒碰你了,確定是我的種?」
她滿懷屈辱,只能忍着心痛,再度拿掉小孩。當她術後躺在病牀上時,竟然還聽到他用手機與女人打情罵俏。她扯掉點滴,掙扎下牀,去拉着他吵。第一次見她這樣爆發,他又驚又怒。把她帶回家後,一個多禮拜都沒回來。
像垃圾一樣,被丟棄
終於盼到電鈴響了,開門之後,竟然是他的父母衝進來咆哮大罵,說她不知羞恥,死巴他家兒子,硬要進他們家的門,想要霸佔房產。所以,他們現在就要把房子賣了,叫她滾蛋。
第二天下班時,她赫然發現自己的物品全被丟到公寓門口,而門鎖已經換過,鑰匙打不開了。她絕望地猛打他的手機,但永遠是拒絕接聽,連傳給他訊息,也是不讀不回。
他又再度人間蒸發了。
「十年來的隱忍與付出,我到底算什麼?我就像是垃圾一樣,被丟出來了……」她就這樣被拋棄了,再怎樣痛哭,也沖淡不了痛徹心扉的悔恨。心碎的聲音在診間裡迴響着,久久無法消停。
「性侵」的本質並非「性」,而是「暴力」。但因爲社會忌諱談性,往往把性侵當成醜聞掩蓋,讓性侵被害者難以透過法律伸張正義,甚至無法接受治療,以至於留下長遠的創傷。
在臺灣,遇到性侵事件時,因爲社會「欺善怕惡」的習氣深重,對於陌生人隨機加害的案件,討論到後來,往往變成「檢討被害者」,而熟人犯案的,因爲怕得罪人或嫌麻煩,常常以淡化、合理化來處理,安撫受害者:「他只是跟你玩。」「他應該只是不小心,他不是故意的。」黺岆犯人常能逍遙法外,而暗夜哭聲,從未停歇。
受害者千萬別再「自我檢討」,不是你的錯。突然遭受同學對自己性侵,她除了震驚與痛苦外,還更困惑。「他爲什麼要這樣對我?我做錯什麼?」受害者千萬別再「自我檢討」。犯罪者難道是正義的化身,專門懲奸除惡,找上你,是因爲你做錯事?當然不是,而是他想犯罪。
▲透過貶低伴侶,讓受害者心存感恩或自卑。(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有點腦袋的犯罪者挑善良的弱者,纔好順利得手,又不被反擊。所以,受害者除了長相善良,體格不夠強悍之外,有什麼好檢討的?如果是熟人犯案,犯罪者還可能找個「藉口」來幫忙解釋。尤其對年輕女性,以「愛慕而控制不了衝動」來合理化罪行,帶有點正面肯定的感覺,常讓人聽了就心軟。
原來對方是喜歡自己、愛慕自己的,受創的自我受到些許撫慰。之後,犯罪者再灌些迷湯,「犯罪」就被包裝成「追求手段」,彷彿受害者再追究就是不近人情、不識擡舉了。
不斷貶抑她,讓她毫無信心,更無法離開。她的狀況類似「斯德哥爾摩症候羣」,被害者選擇無視對方的暴行,竟還認同加害者,甚至爲其辯護。但還不只這樣,要在行動自由的狀態下長期奴役她,還要配合「洗腦」貶抑她,讓她沒自信到不敢離開。
隨着時間愈久,她的沉沒成本愈高,愈不能承認自己選擇錯誤,人生一敗塗地。他的手段相當惡毒,哪有一丁點的愛可言?而這樣的壞人原來是個媽寶,不想負責就躲起來,請出父母來扮黑臉。但也讓人秒懂,原來有這樣不問是非又護短的家長,纔會養出這樣的人渣。
她還想結婚、生子的話,這一家子既自私又無良,她被兒子纏上,已經倒楣十年了,若真的再加上他父母,她這輩子可能就真的毀了。
被他們拒於門外,絕對是塞翁失馬,否極泰來。
▲受害女子被渣男的爸媽趕出家門。(圖/翻攝pixabay)
精神科醫師教你突圍
遇到暴力事件,首要的是保護生命與減少受傷,而在脫困之後,就是要「保全證據」。
若遇性侵,請直接到「醫院驗傷」,並提告。尤其是性侵案件,受害者常出於反射,躲回家,反覆洗澡,等到決定提告時,卻苦無證據。正確做法應該是直接到「醫院驗傷」,並明確告知自己受到性侵。
層級夠高的醫院,都有標準流程,可以照相、採檢體、製作病歷,通報社工,提供諮詢,協助報案。
爲什麼一定要蒐證、提告?主要是讓加害者得到教訓,讓他知道還有法律在,害人是會受到懲罰的。隱忍就是製造更多受害者。提告不只是爲自己,更爲保護其他人,是相當高尚的情操。
比起身體的傷害,性侵造成的心靈創傷,更難癒合。此時,必須會診精神科,讓受害者立即服用「抗憂鬱劑」治療,這通常能削弱其腦部「創傷記憶」的強度,減輕痛苦,而且能一併處理焦慮、不安與失眠,讓受害者比較容易度過危機。
後續還需安排「心理治療」,由治療師與受害者單獨會談。重建受害者的人格與自信,重獲安全感,恢復對人的信任。整個治療時間,可能需要花費數年之久。
性侵能造成人格全面的摧毀
總之,遭受性侵併非一句「你就忘掉嘛……」那麼簡單。絕對別對受害者這樣講,這輕描淡寫的背後是極度的殘忍。
性侵會對人格造成全面的摧毀,讓被害者的世界整個崩塌。如果沒有妥善的治療與心理重建,任憑受害者躲在暗處舔傷,最後不是帶着創痛度完餘生,就可能是尋短,以求解脫。
▲性侵加害者往往是身邊的熟人。(圖/記者黃克翔攝)
再來,就是「遠離加害者」。當加害者是熟人,例如親戚、鄰居、同學等,如果不報案,並聲請保護令,對方很可能因爲同處一個生活圈,依然能就近向被害者求情、恐嚇或威脅,企圖躲避刑罰。
曾有病患被加害者的妻子謾罵,說她勾引自家的老公。當遇到利益衝突時,人心能有多險惡、多護短,可見一斑。所以,離加害者愈遠愈好,避免再受傷害。像上述案例裡的她,遇到的加害者就以「感情」爲幌子來蠱惑、洗腦她,讓她變成自己能操控的性奴。
他不愛你,只是奴役你
其實,在沒被掃地出門前,她也知道應該分手,因爲與加害者交往簡直是瘋狂。
可是,她最大的疑惑是,「你們都叫我離開,但我要怎麼離開?」長期以來,她已經被灌輸「自己很糟,離開他,不可能更好……」的想法,讓她根本不敢去考慮其他的選項。
我對她說,首先就認清「世上真的有壞人」吧,而且「你就只是運氣不好,遇上了壞人。他說得再天花亂墜,還是一個傷害你,只爲了滿足自己的壞人。他只愛他自己,根本不愛你。放棄人性本善,你能拯救他,等待他良心發現,改邪歸正的妄想吧!」
戳破自欺欺人的假象,會讓人很痛苦,但,這是自救的開始。
「放棄是爲了得到」,別浪費時間在渣男身上,因爲讓渣男佔據身旁的位置,即使好人出現,她也看不見,也沒有位置給人家。所以,她這麼久以來,沒有更好的對象,絕對不是她的條件不好,而是旁邊有個衰神。就像店門口拴了一隻惡犬,生意鐵定差透了。
然而,爲了繼續利用她、奴役她,加害者會說實話嗎?他用言語損她,就是希望她的自信低落,相信自己糟到去哪裡都一樣,只能認命接受這樣的對待,猶如戴上無形的手銬與腳鐐。
▲透過各種手段利用受害者,而不是真心愛着對方。(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這樣就能低成本奴役對方,榨取好處,得了便宜還賣乖。所以,他絕非自稱的救世主,根本是吸血蟲──不甩掉,她的好運不會來。況且,即使一個人過,也遠比跟一個渣男在一起好。
她有專業、有正職,根本不用怕離開。說穿了,她根本不需要他。她往後所要做的只有──鑑別出真心愛她的人,並給予對等的回報。何必苦於自己得不到他的愛?這世界上,絕對有人不愛我們的,就像我們也沒有博愛到每個人都愛啊!
所以,遇到不愛我們,甚至惡意傷害我們的人,不用訝異,也不需企求,就當運氣不好,躲遠一點,換與別人打交道就是了。
我寫這一個案例的目的是,請別再教育女孩要順從、乖巧,那可能會害了她的。要給女孩自信與思辨能力,這樣才能免於被壞人洗腦與控制。
我們傳統的教育模式會讓女孩們像上述案例裡的她一樣,即使唸到大學,也還是無能自我保護,更何況,狼人還可能躲在校園裡,披着老師、同學、學長的外皮,虎視眈眈地尋找下一個獵物……。
本文摘自《好女人受的傷最重》/賴奕菁(精神專科醫師)/寶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