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拿備鑰潛入前女友家歸還所偷戒指 撞見她回家竟強拉性侵

陳姓男子利用備分鑰匙,潛入前女友住處偷走戒指,事後前女友質問他偷戒指,他再度潛入前女友屋內放回戒指後,出門碰巧遇前女友回來,竟強拉回房欲逞獸慾,但遭反抗未得逞。高雄地方法院依竊盜、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2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2022年6月,他利用2人交往時的備分鑰匙,潛入前女友的住處偷走1枚價值約6000元的K金戒指。前女友回家後,發現戒指不見,調屋內的監錄系統畫面,發現陳進房內偷走戒指,打電話要陳還戒指。

隔天,陳男趁前女友不在家,再度進入前女友住處放回戒指,出門時卻撞見前女友正好回家,前女友轉頭要離去,陳男卻強拉她進門,2人相談許久,陳竟脫褲子意圖強制性侵,要前女友口交,奮力抵抗纔沒得逞。

合議庭認爲,陳男不思以正當途徑賺取生活所需,竟侵入告訴人住宅竊取財物,又爲滿足一己性慾,犯諸多低劣行爲試圖強制性交,顯見他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及性自主決定權的觀念,以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7月、強制性交未遂罪,處2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

陳姓男子對前女友強制性侵未遂,經法院判決2年6月徒刑。示意圖。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