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飲見友人女友爛醉 渣男竟撿屍回家將「哪話兒」塞入她嘴巴

共飲見友人女友爛醉,渣男竟撿屍回家將「哪話兒」塞入她嘴巴。(達志影像/示意圖)

一名家住嘉義市的L姓男子,今年1月受到友人邀約前往酒吧喝酒,現場認識了友人的A姓女友,四人在包廂內暢飲到凌晨四點,L男見女方已經泥醉,見有機可乘直接將她帶回家後,趁她無意識狀態猥褻其全身,還脫褲把「哪話兒」塞入女方嘴巴後再性侵,女方清醒後發現自己竟然在L男牀上且全身赤裸,立刻前往報警並驗傷,嘉義地方法院判決L男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並陪女方85萬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L男於民國109年1月26日23時許,應男姓友人之邀,到嘉義市某家酒吧包廂內飲酒聊天到凌晨4時許,當時A女飲用酒類,已呈酒醉狀態,L男就將A女帶回住處休息。

當時L男見A女泥醉毫無意識,持續親吻A女嘴巴、撫摸胸部下體,再接續以脫褲將下體塞入女方嘴巴內,接着性慾大漲,又進行指侵及性侵。A女醒來,發現自己赤裸躺在L男旁邊,於是趁他離開住處後,立刻報警。

法官審理時怒斥,L男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男女關係,爲逞一己性慾,對告訴人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有不良影響,但犯後坦承犯行,已與告訴人調解成立,並同意賠償告訴人85萬元,並先支付70萬元,法官因此命令L男分10個月分期付完,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